那幾個篇章講的是同一個歷史:
耶穌進了聖殿,把一切在聖殿內的商人顧客趕出去,把錢莊的桌子和賣鴿子的凳子推翻 向他們說:「經上記載:『我的殿宇,應稱為祈禱之所。』你們竟把它做成了賊窩。」
這是聖經的記載,和教義有一段距離,教義是神學的範疇,否則每個教堂旁邊附設的教會書店或是賣宗教用品的小櫃子,就變成「賊窩」了。所以我之前才說,心存惡念的人可能作出邪惡的事情,
中世紀的贖罪券即是一例!在天主教的教義來說,神和人是分開的,即便聖人還是人,根本就不是神。但是在中世紀的幾任教宗利用這種概念,胡作非為把教會變成真正的「賊窩」。
教堂的土地與地上物屬於教會,要變更「使用類組」,只要依序呈報即可。更何況中古世紀的許多教堂原來的「使用類組」是Basilica、澡堂、清真寺,廿世紀有許多的教堂戰時充當醫院,後來也轉變成安養院。因此就都市的角度來看,教堂成為書店也未嘗不可。
路人 - 星期二 十二月 18, 2007 12:12 pm
文章主題:
本來不想再回應宗教的問題了。
關於教義的問題:宗教把戒律抽除了,還剩什麼?不如改稱道德重建會好了。建築人或許不是神學家,但人家的戒律總得尊敬。(也由不得你不尊敬!)教義不包戒律,這是我首次聽到的妄語。(藏傳佛教延續至今,600年前黃教宗客巴的力主嚴格戒律是關鍵!不殺生是戒律,六道輪迴是教義,請問怎麼分?再說當家的告誡與阻止不叫戒律,又該稱什麼?)
關於行止的問題:任何宗教除了神明之外,就是一些聖徒的行止讓人尊敬。過頭了,自然有反彈。馬丁路德的改新教,正是因為天主教的儀式行止過頭了(英文的Christian包括天主教與新教,後者中文通稱基督教),因為中世紀的教會販賣救贖卷,主要的目的就是要蓋哥德式教堂(再加上和異教徒打仗),所以新教普徧不蓋大教堂!
如果一座教堂,入不敷出,又不接受私人的捐獻(只因為我不是教徒,但這也正是引起我尊敬他們的地方!),因此提供一些改善財務狀況細水長流的建議,教會斷然拒絶,那就不是我們這種凡夫俗子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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