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法規容積章節162條第2項機電15%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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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規容積章節162條第2項機電15%之問題。

文章Liam » 2018 2月 13 (週二) 11: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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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設備空間、安全梯之梯間、緊急昇降機之機道、特別安全梯與緊
急昇降機之排煙室及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面積之和,除依規定僅須設
置一座直通樓梯之建築物,不得超過都市計畫法規及非都市土地使用
管制規則規定該基地容積之百分之十外,其餘不得超過該
"基地容積之百分之十五"。
想問基地容積之百分之十五有含獎勵及容積移轉嗎?
還是有相關的法令或法條能證明可以含獎勵或移轉
照法規字面就是超過就得反計回去容積的意思,是嗎?
在煩請個前輩協助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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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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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18 2月 13 (週二) 10: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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