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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提供一份住宅工程的服務建議書給大家參考,我們在經過了工法介紹基地勘查後,再與業主討論二次的格局預算等問題後,我們會透過這份服務建議書,讓業主進一步思考空間進度及預算上的問題,這樣有助益於雙方對工程實質內容的正確交集。
「 ** 公司」是一群對住宅事業有熱情、有使命感,具實現大眾優質居家理想,從事土地開發、自力造屋,到設計、施工、建材設備的系統整合及綜理的服務團隊,我們將以專業及誠信的態度來為您服務。
就住宅工程的造屋過程來說應該是喜悅的,為避免工程糾紛的發生,且在作業效率與品質間能與業主建立良好的默契,我們希望透過系統化的作業,將過程讓業主盡可能的理解,也會透過簡便的工具讓業主與作業人員的互動良好。因為工程的內容繁雜,且在設計圖的理解能力及工程品質的認知常有落差;所以下列作業意見請加以瞭解:
一、 避免事情的交代有遺漏或事權不清,原則上每個個案希望業主能確立由何人擔任決定者,我們將會以該決定者的確認為依據,本公司則由 經理為具名者,且會指定業務部一位專案經理為您的服務單一窗口,有任何事情的交辦將以服務窗口的記錄為準。
二、 原則上,本公司所採用的建築構造為「**構造系統及其工法」,在業主對工法的認識及過程均有所了解及認同下,我們才接受委託綜理服務該工程。
三、 在本公司標準化套裝商品尚未建置完成前,為避免工程統包的糾紛問題,原則上我們以工程綜理管理的方式為主,以分階段委託的方式來服務。
四、 服務內容以造屋諮商服務階段、規劃設計階段及工程綜理管理階段,三個階段方式進行。
五、 其中造屋諮商服務階段,以本公司業務部門負責,並且為服務單一窗口,進行基本問卷資料登錄,提供服務建議書、造屋進度規劃、造屋經費規劃及平面草圖為作業內容。
六、 規劃設計階段,以本公司設計部門負責,服務內容為協助業務部門確認造屋相關法令及需求文件,在業主對於平面草圖及服務相關費用方式同意簽約後,進行平面配置規劃、建築格局設計、建築外觀設計、建築結構、水電設計,並進行建築執照申請,原則上室內及景觀設計我們區分為簡略設計及實質設計二個不同程度的服務方式,視業主需求來作業,基本上我們就服務內容操作預算書圖及處理法定監造。
七、 工程綜理階段,以本公司工務部門負責,服務內容為協助業務部門確認基地施工條件及雜項工程內容,在業主確認工程預算經費內容後,綜理其工料及營造相關管理事務,負責使用執照取得及工程預算控管、工程品質進度的確保。
八、 工程綜理方式區分為實做實算及承攬二種型態,二者方式視業主需求進行,其差異請參考「工程委託補充說明書」。
九、 規劃設計及工程綜理階段,業主對作業內容若有任何調整將由單一窗口,以「工程交辦單」確認方式來做為執行依據。
十、 我們以誠信的方式來服務業主,不收取回扣及灌水加價,所有收支個別登錄,並按業主擇定之稅務方式以憑證核實請款;就服務期間物價波動情形,本公司以善盡綜理義務,盡議價與協調作業之專業,確保工程順利及效益。
十一、初步建議本公司以服務都市設計審議申辦、建築設計、請照,以及結構施工至使照取得必須完成之圍牆、大門、景觀及內外裝工程為服務範圍;室內空間之設計、施工及家具、設備、園藝、二工等,則不在服務範圍內。
造 屋 進 度 規 劃
1. 平面草圖: 2008 年 07 月 - 日 。
2. 服務建議書: 2008 年 08 月 28 日 。
3. 設計簽約: 2008 年 09 月 03 日 。
4. 建築設計確認: 2008 年 09 月 30 日 。
5. 都市設計審議申辦: 2008 年 10 月 15 日 。
6. 建照申請、工程預算內容確認: 2008 年 12 月 16 日 。
7. 建築工程綜理簽約: 2009 年 01 月 13 日 。
8. 動工: 2009 年 02 月 01 日 。
9. 使照申請: 2009 年 10 月 01 日 。
造 屋 經 費 規 劃
(計算單位為新台幣,以下略述)
本案造屋經費預估為 6,550,000 元(以滴水坪室內、陽台、水箱間合計 70 坪/標準型中等建材估算)。
1. 工程費: 4,700,000 元。
結構含假設工程 1,750,000 元(70坪 ×25,000);
內外裝含水電 2,800,000 元(70坪 × 40,000);
都審須完成之附屬景觀及設施 150,000 元。
2. 設計費: 301,500 元。
相關單位平行分會查詢及審查 30,000 元。
山坡地專章檢討及簽證 10,000 元。
都市設計審議報告書及審查作業 60,000 元。
繪製景觀設計示意圖說 20,000 元。
建築工程預算書編製 10,000 元。
建築、結構、水電設計 38,500 元。(70坪 × 550)
建照圖說、建築師簽證、建照請領 84,000 元。(70坪 × 1,200)
繪製建築、結構、水電施工圖 49,000 元。(70坪 × 700)
3. 行政作業、規費及稅金: 100,000 元(實報實銷)。
4. 地質鑽探及報告書代辦作業費: 80,000 元(實報實銷)。
5. 內裝、傢俱: 8000,000 元(非服務範圍內)。
6. 園藝、二工: 300,000 元。
7. 設備: 268,500 元。
總計 6,550,000 元
附件:工程平面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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