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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司法院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職 系: 建築工程
職 稱: 技士
官等職等: 委任第五或薦任第六或地第七職等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01-台北巿
上網期間: 自097年05月06日 ~ 097年05月19日
資格條件: 一、具建築或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之特考建築相關類科及格。三、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建築系或相關科系畢業。四、具建築工程設計、發包、施工與完工驗收之工程實務經驗2年以上者,曾辦理重大工程計畫者能 檢附經歷資料文件者尤佳。五、熟悉建築、都市計畫、政府採購法相關法規,熟諳電腦文書處理並具良好公文寫作能力
工作項目: 一、各項建築工程採購發包並督導施工品質、協助工程介面之整合及辦理完工驗收等。二、審查所屬機關各項新興房屋建築工程計畫。三、院內與各宿舍建築修繕工程。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銓敘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於97年5月19日以前逕寄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秘書處張科長並請註明應徵└秘書處技士」及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3.聯絡電話:(02)23618577轉166 陳先生。
http://ca.cpa.gov.tw/want02/source/want ... idno=0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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