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兄的引喻很生動,敬佩。
經手的案子,有時會遇到建築師放任協力或配合之顧問、廠商編制預算圖說,
都不查對,最後項目數量明顯或嚴重錯誤,還要我們這種粗俗的小公務員加班審查(其實就清圖或擦屁屁)。
我能理解這些開業建築師太注重設計或藝術創作,但真的要專心創作而無法或不願顧及這些小節時,
數量、預算、清圖這種小事就請一個信得過的老獅或工頭去辦這種事吧!
蓋房子的錢是業主的,在委託範圍及法定職責內,受人所託忠人之事,
可作為與不為之衡量吧?
Guo 寫:你可以想像醫生說他只負責”診療”
但開出的”藥”單卻不知甚麼碗糕嗎?
那藥師開藥何必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