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mysmalllamb » 2008 7月 03 (週四) 7:04 pm
各位好. 很敬佩各位對環境的關心, 也希望你們的關注能夠被社會看見. 不過, 對手不只是一個開發商與建築仲介者, 而是一整個社會潮流: 崇拜國際大師, 崇拜國際競圖與競賽, 崇拜某種進步願景...等等. 因此要小心: 不要被打成反進步、反國際化、保守、部落主義、文化本位主義等等.
恕我沒多少時間細究本案來龍去脈, 且就各位的討論給一點點個人意見:
1. 法律面: 如能堅實地論證本案適法性上的疑義, 應是最有正當性的出發點.
2. 環境面: 本案對環境的可能傷害, 也具有很強的正當性, 只是這種聲音最好真的由環保團體提出, 建築界人士可以提供專業協助. 可不要搞得像是眼紅的地方建築界人士假環保之名搞派系鬥爭.
3. 社會面: 這點最棘手, 畢竟在各種媒體這些年來的推銷下, 國際競圖(或建築競賽)已經成為許多台灣人心中的救贖了. 不能模糊地讓人覺得一群沒有國際觀的人在反國際競賽, 而最好真的針對本案提出非常務實的批判.
需注意: 這種國際競賽本身不是壞事, 就算適法性有疑義也未必是壞事 (畢竟, 國際競賽/競圖常常能為法規與專業制度已經僵化的地方帶來活水); 又, 以上這一連串討論似乎多聚焦在對土地取得與使用的批判, 對眾大師們的建築設計似乎尚未有很清楚的意見, 而西雅圖凹凸鏡小姐的本文也尚未清楚地分析設計, 僅言「未看見對環境的呼應」. 如果我是南郭老師, 也許我會大聲地向你們說:這些設計才是真正保護澳底土地之道, 台灣環境向上提昇的契機就在這裡! 那, 你們可以引證歷歷地反駁這句話嗎?
各位辛苦了, 要挑戰社會潮流很困難, 首先可能要試著以最嚴格標準要求自己批判自己, 才能獲得更精準的視野批判對方.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