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膚淺的建築大拜拜(建築人必讀)


建築營建法規、事務所經營與管理、建築材料與工法、工地實務。

文章chao1974 » 2008 6月 25 (週三) 12: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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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dj兄您好,我曾在都市計畫系呆過,明白國土計畫的重要性,正是因為如此,國土計畫法及下法規體系無法整體配套運作,才會造成我們建築人這次的爭議

澳底不是原罪,說穿了只是建築開發行為的一環
既然國家容許農舍或集村的出現
該檢討的就是我們的土地政策

而農地到底夠不夠用
需要的是農業專家的討論與研究

沒錯,未來可能會有糧荒
農舍的政策可能有問題
但我的論點是,若把這個罪過扣在建築身上
真的是搞錯對象了

至於違建或二次施工
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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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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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archi » 2008 6月 25 (週三) 7:20 pm

chao1974 寫:澳底不是原罪,說穿了只是建築開發行為的一環
既然國家容許農舍或集村的出現
該檢討的就是我們的土地政策
而農地到底夠不夠用
需要的是農業專家的討論與研究
沒錯,未來可能會有糧荒
農舍的政策可能有問題
但我的論點是,若把這個罪過扣在建築身上
真的是搞錯對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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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容許農舍或集村的出現,是為了要照顧農民,並維護耕地與保護土地的精神出發,現況許多臺灣人,貪圖農地便宜,直接在農地上興建非農業使用之設施,或興建私人豪華住宅庭園,這樣對土地是好的嗎?

我們並沒有怪罪建築,是指這整個開發行為,對自然生態環境是有益的嗎?

以上這兩點都是否定的,那大師們做的是「對」的設計嗎?透過媒體宣傳農舍豪宅化,對社會是正確的示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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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chao1974 » 2008 6月 25 (週三) 9:40 pm

llmj兄

農舍不可能是為了照顧農民
政策的意旨或許是這麼說
但說穿了,就是開放建築行為

目前立委諸公不是又在想放寬最小農地的規定
不就是這樣嗎

他們沒那麼佛心
不可能是要照顧農民的.....
(抱歉我比較負面思考,但我只是說,政策錯誤不應是建築人承擔原罪)

世界上有太多大師了
這二十個不接,還會有另外二十個大師
這個案子若要扯到職業道德問題
其實是不切實際的
畢竟農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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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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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archi » 2008 6月 25 (週三) 11:17 pm

chao1974 寫:農舍不可能是為了照顧農民
政策的意旨或許是這麼說
但說穿了,就是開放建築行為......


法規的精神就是朝照顧農民的方式立法,現況許多農舍、農業設施,其民眾合法申請但違規使用,我這邊有最扯的是某間7-11,原申請農業資材室,領得使照後變成7-11,原本的耕地,變成停車場,請問這樣對嗎?法都這樣規定,為何不遵守法律呢?

chao1974 寫:目前立委諸公不是又在想放寬最小農地的規定
不就是這樣嗎
他們沒那麼佛心
不可能是要照顧農民的.....
(抱歉我比較負面思考,但我只是說,政策錯誤不應是建築人承擔原罪)......

立委諸公這樣作恰當嗎?如果你認為恰當,我們就沒有繼續討論的交集了。不依照農舍使用精神做設計,代申請建照或是設計的建築師是不是破壞環境的殺手?

chao1974 寫:世界上有太多大師了
這二十個不接,還會有另外二十個大師
這個案子若要扯到職業道德問題
其實是不切實際的
畢竟農舍是合法的......

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我會非常生氣是因為,澳底案子不乏知名的建築師,也是我敬重的前輩,但他們的示範是正確的嗎?請問澳底的案子,有哪幾個用農舍相關法規檢討的過,未來不建違章、不違規使用的?如果沒有,如此大張旗鼓宣傳,是正確的嗎?
最後由 L-archi 於 2008 6月 26 (週四) 12:09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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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archi » 2008 6月 25 (週三) 11:33 pm

我認為違法且不珍惜土地就是失敗的案子,不管是那個建築師來設計,那就是錯誤的示範。如果連這樣基本的價值觀都不被重視,台灣只會繼續混亂下去,只能等待自然的反撲,承擔惡果。

每每看到一棟棟矗立在農田的違章工廠、違規的農業設施,我只能搖頭嘆息!我不希望未來的嘉南平原,慢慢被一座座突兀的環境殺手佔滿,成為其他工商縣市的翻版,建築人應該要能瞭解台灣土地的危機,進而去關心愛護我們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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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archdj » 2008 6月 26 (週四) 12:13 am

chao1974 寫:archdj兄您好,我曾在都市計畫系呆過,明白國土計畫的重要性,正是因為如此,國土計畫法及下法規體系無法整體配套運作,才會造成我們建築人這次的爭議

澳底不是原罪,說穿了只是建築開發行為的一環
既然國家容許農舍或集村的出現
該檢討的就是我們的土地政策

但我的論點是,若把這個罪過扣在建築身上
真的是搞錯對象了

至於違建或二次施工
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感謝chao1974提醒~~~
我沒把話說清楚~~~~我沒把這個罪過扣在建築身上(所以才是說建築人不能被建商(開發商)用美麗包裝所誘惑)
建商是以賺錢為前提~~~常常可用的人事物只要可達到的利潤會不惜一切皆可利用~~~(提醒建築師要小心)
幾年前的林肯大郡還有許多山坡地災害的建築物多事例子~~~ 8) (尤其對水保不懂的話,還有在設計前地質資料很重要呢!~~~林肯大郡就是很好的例子)
好的建築物我們也很支持~~~若這是在平地 是在住宅用地或商業用地~~~我們會為這些好建築多推廣的~~~
套一句建築界老前輩的會~~~若業主認為這塊土地適合蓋豪宅(現實與原計劃不符)(會規劃成農地總是有原因的~~~因該不是隨便亂畫的吧!)為何不走計劃變更,請別用農舍的名稱申請!!!盡把農民的優惠享盡的~~~等到工程有問題又是住戶及簽證建築師相關技師買單 8)
arch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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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orpheus » 2008 6月 26 (週四) 7:49 am

現行的建築法規越來越嚴格
部分法規甚至越來越畸形
整死好人,卻不見得規範的了壞建築師
我們老是習慣性抱怨劣幣驅逐良幣,業主水平,以及市場條件惡劣等問題
而這樣的亂象
不也是因為市面上充斥著沒有反省能力,以合法與否作為專業判斷依歸的建築師所造成的嗎?

建築人養成教育中,鼓勵思考探究問題本質,
然而建築人進了社會,真正能思考自己存在本質的人恐怕不多
建築人的專業堅持,從社會責任,專業良知退守到法律規定的最低層次
等而下之的是更多遊走法律邊緣還義正詞嚴振振有詞的建築人
將自己關在象牙塔內,把責任全推給大環境或上位體系的建築人也所在多有

我們還能不能期待建築師能堅持自己的專業操守
把建築人的形象從只在乎有沒有被開單的計程車運將扭轉回來?
我不清楚
我只知道在念書時,曾自以為等我們當家後,建築環境能變得更清新
而現在,只看見變本加厲的高智慧型共犯體系...
orphe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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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orpheus » 2008 6月 26 (週四) 10:20 am

llmj 寫:
chao1974 寫:農舍不可能是為了照顧農民
政策的意旨或許是這麼說
但說穿了,就是開放建築行為......


法規的精神就是朝照顧農民的方式立法,現況許多農舍、農業設施,其民眾合法申請但違規使用,我這邊有最扯的是某間7-11,原申請農業資材室,領得使照後變成7-11,原本的耕地,變成停車場,請問這樣對嗎?法都這樣規定,為何不遵守法律呢?



通常遇到這種狀況,我們也都很習慣的說:業主硬要違規我們也沒辦法

大部分的建築師都很鄉愿的「配合」業主需求,比較有良心的會善意提醒業主不可違規使用,但通常這種話業主都聽不進去,反而會覺得建築師「推諉」「不配合」,而寧願去找「配合度高」的建築師。
也因此,某些建築師反而因為「腦筋靈活」「很有辦法」成為開發商的最愛。

換個角度想,主動幫忙業主找法規漏洞的建築師,是不是應該被視為幫助犯?
orphe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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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徐岩奇 » 2008 6月 26 (週四) 6:12 pm

orpheus 寫:現行的建築法規越來越嚴格
部分法規甚至越來越畸形
整死好人,卻不見得規範的了壞建築師
我們老是習慣性抱怨劣幣驅逐良幣,業主水平,以及市場條件惡劣等問題


的確是這樣
法規在申請建照過程, 的確累了建築師
這個案子看很難過得了五百障礙

倒是設計的問題, 觀念值得討論
其中部分案子太多障眼法
free form一但掉入形式主義, 免不了面臨批判(當然要蓋出來, 變成fact)
除非就一直就維持紙上建築的狀態, 只是個概念

建築變成一個事實後, 意義差別非常大
氛圍, detail, 維護, 實用問題....什麼問題都會被拿來檢驗
但沒蓋出來, 就什麼都不會發生, 維持不清不處的狀態

還是希望蓋出來

....
徐岩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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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chao1974 » 2008 6月 26 (週四) 6:50 pm

llmj兄

抱歉我搞不清楚我哪一句話
讓您認為 我覺得澳底可以違建完成

怎麼我們的討論最後變成在討論違建議題
因為這又是另一個長篇大論了
澳底都還沒成案,怎麼您一口咬定人家違法
且資料來源也都是可疑的新聞資訊
這樣直接批判真的有點怪

另我也是同徐建築師一樣
還是希望蓋出來
台灣需要多點指標性的住宅設計案例
而不只是讓學生或業主都只能在書本上找

為了板的和諧
我不再就這個問題討論了
我的想法相信前前後後看一下的人應該可以了解
不好意思 打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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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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