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561112 寫:技術規則162條有寫
每層共同使用之樓梯間、升降機間之梯廳 其淨深度不得小於 2 公尺
問題一:如果今天我電梯出來的空間 有大有小
假若隔間牆所區隔出來的空間是3X3m然後又有多一塊面積是1.3*1.4m
當然3m*3m可以當作梯廳沒錯,但因為3*3與1.3*1.4是相連無區隔的,@@我可以一樣把它當作梯廳空間 扣除容積嗎?@@
n561112 寫:問題二 : 雲林 建照執照掛號是不是須寫兩張建照執照存根聯?
<雲林建管承辦技士已經對過圖了,叫我修正直接掛號進去>
存根聯需要蓋公司大小張嗎?後面是不是也要附上文件<概要表,地號表,起照人...> 要附上哪些 ?文件是否也需要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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