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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設計申請

文章發表於 : 2009 9月 18 (週五) 9:01 pm
jmax
請問有沒有大大了解變更設計申辦流程及審查須附文件內容
先說明一下案例
基地上原先有建物.但因為老舊所以更新.結果變更了室內隔間.外牆材質.開窗形式及位置和增加柱子

請問依下所要付的審查文件有什麼?
以及圖面要如何表示(有制式的規定嗎)
急需了解..謝謝

文章發表於 : 2009 9月 18 (週五) 11:22 pm
Pedro Hsieh
建造執照變更設計申請流程和建造執照申請檢附的內容一樣。(意思就是當作第一次申請送件就對了)
可是依照描述,看起來是要申請使用變更含增建或修建的建造執照補照吧?

文章發表於 : 2009 9月 19 (週六) 8:52 am
jmax
Pedro Hsieh 寫:建造執照變更設計申請流程和建造執照申請檢附的內容一樣。(意思就是當作第一次申請送件就對了)
可是依照描述,看起來是要申請使用變更含增建或修建的建造執照補照吧?


沒錯.不愧是P大 此案是被提報違章所以需補辦建照.又因業主要加蓋所以等於是翻修了(建蔽及容積都OK).但好死不死又與原核准圖不同.所以部分又要辦拆除..

但是內部隔間與外觀不同,所以要去申辯變更使用執照.

.小弟沒辦理過想請問各位大大
圖面表示內容是將不同處標示出來敘述既可嗎???
謝謝

文章發表於 : 2009 9月 19 (週六) 8:53 am
dinshin
併案辦理+結 構技師簽證(供公眾使用)

文章發表於 : 2009 9月 19 (週六) 5:54 pm
janathon
本案研判如下:
1.因面積有更動或增加就要辦理增建建造執照。
2.如果原先有合法建物部份拆除了,就要辦理拆照。
3.用途如與原核准建物不同或者外牆開口立面改變,就要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4.如屬於供公眾或內政部規定之非公眾建物,則要申請室內裝修。
5.如果已有廣告物在建築物上,就同時再申請廣告物許可。
如果上述行為都有,那基本上是以增建建物為主,向建管單位送增建建造執照申請,併案辦理拆照、變更使用、室內裝修及廣告物許可,各類書件全部同時附上,並依照各類申辦案件附上個別需要之圖面即可,一般而言,掛號後收案的承辦人會幫你會簽相關的審查人員後,統一核發執照,但因已建築完成,所以鑑定報告及罰款是不能免的,另機關可能會依照其違章建築補照辦法之規定,要求全部完成後同時申領使用執照,所以依各縣市規定不同,可能會要求附上相關鋼筋混凝土及剩餘土石方、營建廢棄物流向等證明文件後,才同時核發使照完成。
是蠻麻煩的,不過遇到了就解決問題吧!

文章發表於 : 2009 9月 20 (週日) 10:06 am
jmax
janathon 寫:本案研判如下:
1.因面積有更動或增加就要辦理增建建造執照。
2.如果原先有合法建物部份拆除了,就要辦理拆照。
3.用途如與原核准建物不同或者外牆開口立面改變,就要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4.如屬於供公眾或內政部規定之非公眾建物,則要申請室內裝修。
5.如果已有廣告物在建築物上,就同時再申請廣告物許可。
如果上述行為都有,那基本上是以增建建物為主,向建管單位送增建建造執照申請,併案辦理拆照、變更使用、室內裝修及廣告物許可,各類書件全部同時附上,並依照各類申辦案件附上個別需要之圖面即可,一般而言,掛號後收案的承辦人會幫你會簽相關的審查人員後,統一核發執照,但因已建築完成,所以鑑定報告及罰款是不能免的,另機關可能會依照其違章建築補照辦法之規定,要求全部完成後同時申領使用執照,所以依各縣市規定不同,可能會要求附上相關鋼筋混凝土及剩餘土石方、營建廢棄物流向等證明文件後,才同時核發使照完成。
是蠻麻煩的,不過遇到了就解決問題吧!


太感謝了個位大大的指導.不過還想再請教一下..如果我分開半那還要重新掛號嗎(建照.雜照.拆除1個,變更使用執照一個).因為已經掛號過了..

還是說我只要把變更使用申請資料及圖面一並交給承辦.由他轉給變更使用審查人員既可
謝謝

文章發表於 : 2009 9月 20 (週日) 10:14 am
jmax
dinshin 寫:併案辦理+結 構技師簽證(供公眾使用)

好複雜阿 :( ..結構技師辦完了..這是私人的案子..現在卡在變更使用.......
上次去問承辦單位..結果...他說..我沒必要教你吧..(好屌) :evil:




業主很趕.因被提報違章所以現在是停工狀態...


如這次不行我在請教您 謝拉

文章發表於 : 2009 9月 20 (週日) 2:42 pm
dinshin
jmax 寫:好複雜阿 :( ..結構技師辦完了..這是私人的案子..現在卡在變更使用.......
上次去問承辦單位..結果...他說..我沒必要教你吧..(好屌) :evil:
業主很趕.因被提報違章所以現在是停工狀態...

應該是變更併案增建併案室裝(詳細情況不甚了解...只能初步判斷)
一同併案....上二維....申請書都附.....取得變更許可函.....送室裝(公 會代審)....圖審...竣工...回到市府....主辦會勘.....取得變更及增建執照(同一張)

文章發表於 : 2009 9月 20 (週日) 5:53 pm
janathon
一般而言不必重掛,有經驗的承辦應該會要求你併案辦理,只要將書件於辦理中補附,請他會辦即可,而至於是誰會誰,或是說變更使用併增建案或增建案併變更使用,其實都可以,重點是一定要有個單一窗口處理這樣的案子,這個窗口可能是審建造執照的人,也可能是使照核發的人亦或是審變更使用的人,都可以,只要掛號是誰收基本上都可以辦,因為我以前當過承辦,處理過類似的案子,不過重點是他要願意處理這樣的案子,不過不管是誰掛到案子,他們都應該受理。但我覺得可以的話最好是建管科收件會比較好,因為有些機關辦理變使案子的承辦,不見得是建管背景的人,他不見得有能力處理這樣的案子,不過正常來說是不需要重新掛號的。

文章發表於 : 2009 9月 21 (週一) 7:38 am
jmax
janathon 寫:一般而言不必重掛,有經驗的承辦應該會要求你併案辦理,只要將書件於辦理中補附,請他會辦即可,而至於是誰會誰,或是說變更使用併增建案或增建案併變更使用,其實都可以,重點是一定要有個單一窗口處理這樣的案子,這個窗口可能是審建造執照的人,也可能是使照核發的人亦或是審變更使用的人,都可以,只要掛號是誰收基本上都可以辦,因為我以前當過承辦,處理過類似的案子,不過重點是他要願意處理這樣的案子,不過不管是誰掛到案子,他們都應該受理。但我覺得可以的話最好是建管科收件會比較好,因為有些機關辦理變使案子的承辦,不見得是建管背景的人,他不見得有能力處理這樣的案子,不過正常來說是不需要重新掛號的。


太感謝了..禿然想到承辦有說到如果我把變更設計申請給他..他會幫我會給另依各單位,也就說他不審..是別人審..
所以我要麻煩他幫我送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