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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一個事務所職缺(在彰化)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23 (週二) 1:21 pm
Peter Tsao
京采建築師事務所
彰化縣彰化市公園路一段287巷12號
上班時段:08:00 /下班時段:17:30
隔週休
偶爾出差勘驗工地
這家事務所正在徵建築設計師或建築師。
這是一個個人曾經參與過的團隊,和同事們感情很好,我也在這裡得到很大的成長及收穫。
建築師人很隨和,喜歡設計,也喜歡聽演講。
同事也很好相處,每個都是很好的諮詢對象。

104也有詳細資料,可以參考看看。
應該還蠻適合住在彰化的建築人的。
如果想知道多一點相關資訊,我很樂意分享。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23 (週二) 7:50 pm
Peter Tsao
不知道這樣何不和公司規定。
是這樣的,最近公司104應該也開始徵人了。
有意願的話,我們可以聊聊。
這個職缺應該是銜接我的工作,
我平常的工作要作設計,和客戶討論開會,建築師有時候旁聽助攻,有時候,單槍匹馬。
改圖,曬圖,整理建照圖等等。還有看工地,驗鋼筋、跟客戶請款等等。
有時候設計初期草案建築師發展,有時候我自己作,不太一定。
工的工作氣氛還不錯,其實我還蠻喜歡這家公司。

如果有興趣銜接這個工作的話,我會全力協助,在我還在的時間。把我的方法,分享出來。任何一切的讓工作順暢的大小細節。我預計最晚會待到三月10號左右。大致是這樣。

Re: 介紹一個事務所職缺(在彰化)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24 (週三) 8:21 am
archicwf
Peter Tsao 寫:...
上班時段:08:00 /下班時段:17:30
隔週休
...

這....下班時段:17:30
指的是17:30可以準時打包下班?

還是?原則性的上下班時間有彈性?
(小弟一直認為:如果公司下班不準時,其實老闆也沒啥理由要求員工一定需準時上班)

準備考試的朋友們可以考慮工作與考試並行
從工作上可以得到一些考試的幫助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24 (週三) 9:45 am
janathon
貴,你不做了ㄚ!另謀高就嗎?

Re: 介紹一個事務所職缺(在彰化)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24 (週三) 11:26 am
hara
前幾天聽到一位朋友上班的模式(在電視台)
是上滿規定時數即可
幾點上班幾點下班都無所謂
不曉得這樣適不適合建築師事務所的工作模式?
其實我覺得只要公司電話有專人接,聯絡找得到人
責任制的公司,應該沒必要非得把員工綁在辦公室吧 :roll:

archicwf 寫:
Peter Tsao 寫:...
上班時段:08:00 /下班時段:17:30
隔週休
...

這....下班時段:17:30
指的是17:30可以準時打包下班?

還是?原則性的上下班時間有彈性?
(小弟一直認為:如果公司下班不準時,其實老闆也沒啥理由要求員工一定需準時上班)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24 (週三) 11:34 am
jesse
我開業前的公司老闆一直想推動“員工在家上班“,利用網路平台協同合作,但是並沒有成功。

不過,現在我已經慢慢推動開了,

手機、筆電、3G網卡、印表機、車用電源==>那裏都可以當辦公室,人員不一定要聚在同一個地方辦公。

Re: 介紹一個事務所職缺(在彰化)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24 (週三) 1:20 pm
Peter Tsao
archicwf 寫:這....下班時段:17:30
指的是17:30可以準時打包下班?

還是?原則性的上下班時間有彈性?
(小弟一直認為:如果公司下班不準時,其實老闆也沒啥理由要求員工一定需準時上班)

準備考試的朋友們可以考慮工作與考試並行
從工作上可以得到一些考試的幫助


原則上是17:30下班,有事情沒做完的話留下來作,超過的部分算加班費。
這份工作對考試有沒有幫助?我想是有的。
因為不作競圖,時間上沒有想像中的緊急。
有時候,建設公司的案子會趕一點。自地自建的客戶,自己跟客戶約好時間,在約定好的時間內交圖討論,大概時間上還能調配。:)

Re: 介紹一個事務所職缺(在彰化)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24 (週三) 1:25 pm
Peter Tsao
hara 寫:前幾天聽到一位朋友上班的模式(在電視台)
是上滿規定時數即可
幾點上班幾點下班都無所謂
不曉得這樣適不適合建築師事務所的工作模式?
其實我覺得只要公司電話有專人接,聯絡找得到人
責任制的公司,應該沒必要非得把員工綁在辦公室吧 :roll:

以前我也這樣覺得,後來覺得有實體辦公室,很重要。一起共識交流也很重要。
我具體的經驗是:
1.客戶約到辦公室,看到很多人,有安心感。
2.客戶約到辦公室,要那個案子的圖片或施工圖,隨時可以調到。
3.沒畫過鋼構,打內線問一些斷面數字,聽不明白,我就把東西帶著到前輩座位討論。
一起用餐哈拉,一起加班趕圖,增進很多工作上的默契。
個人覺得啦。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24 (週三) 1:26 pm
Peter Tsao
janathon 寫:貴,你不做了ㄚ!另謀高就嗎?

是的,森哥,最近考慮換一個產業嘗試,還在細節討論,八九成時,在跟您分享。:)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24 (週三) 1:34 pm
archicwf
jesse 寫:我開業前的公司老闆一直想推動“員工在家上班“,利用網路平台協同合作,但是並沒有成功。

不過,現在我已經慢慢推動開了,

手機、筆電、3G網卡、印表機、車用電源==>那裏都可以當辦公室,人員不一定要聚在同一個地方辦公。

JESSE兄
您對員工的福利?已經給員工配備手機、筆電、3G網卡、印表機、車用電源
.....以上這應該是您個人專用的吧!

不過10點~16點事務所還是要有人在比較好
畢竟很多事情都在這時候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