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頁 (共 1 頁)

請教有關建築師開業之相關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12 7月 19 (週四) 10:02 am
Mia
請問各位先進建築師 ~

開業申請時事務所設置地址一定要與之後欲加入之公會同一個縣市嗎?
比方說:我事務所設在新北市,向新北市建管申請開業後,可以加入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嗎?

另外設置事務所的地址處,有什麼條件限制嗎?
住宅區公寓可以設置嗎?
是否會影響房屋稅率?會增加繳稅嗎?
可以借別人的事務所設置嗎?也就是2家事務所共設一個地址?

感謝各位先進的回答~~^_^

Re: 請教有關建築師開業之相關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12 7月 19 (週四) 11:07 pm
Peter Tsao
Mia 寫:請問各位先進建築師 ~

開業申請時事務所設置地址一定要與之後欲加入之公會同一個縣市嗎?
比方說:我事務所設在新北市,向新北市建管申請開業後,可以加入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嗎?

另外設置事務所的地址處,有什麼條件限制嗎?
住宅區公寓可以設置嗎?
是否會影響房屋稅率?會增加繳稅嗎?
可以借別人的事務所設置嗎?也就是2家事務所共設一個地址?

感謝各位先進的回答~~^_^


你好,我想這些問題可以直接問你要加入的公會,因為各地方規定不盡相同。
以彰化來說,事務所住址幾乎沒有限制。商業區、工業區也都可以。
但台中據說住宅不能登記事務所。
既然房屋登記事務所,就不能享有「自用住宅」的稅務優惠囉。
也可以多位建築師社登記在同一個地址。就是share office。這是普遍的。就我知道的最多有四個開業建築師共用一個辦公室。當然更多應該也是有的吧!
加油!......嗯!..
一起加油!呵呵!

文章發表於 : 2012 7月 30 (週一) 11:45 pm
dou12543
1.建築師法修法之後新加入公會的會員應該都只能加入事務所所在地的公會,
而且只能加入一個,像以前加入很多公會的作法已經不可以了。
2.住宅設置事務所要看當地土管有沒有規定,像台北市就有附條件允許的規定,
有限制路寬、樓高等等。
3.如果原來是住宅稅率,登記為事務所之後仍作為住宅使用,則以1/6面積
以非住非營稅率課稅,其他部份仍以住宅課稅,應該只要多幾百塊而已。
4.如果真的有作為事務所辦公使用,則全部以非住非營稅率課稅,
就會多比較多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