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專案管理」真的是「開業」建築師「法定」業務範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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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專案管理」真的是「開業」建築師「法定」業務範圍嗎?

文章kogiga » 2011 1月 19 (週三) 6: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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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法
第 16 條 建築師受委託人之委託,辦理建築物及其實質環境之調查、測量、設計、
監造、估價、檢查、鑑定等各項業務,並得代委託人辦理申請建築許可、
招商投標、擬定施工契約及其他工程上之接洽事項。
第 18 條 建築師受委託辦理建築物監造時,應遵守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監督營造業依照前條設計之圖說施工。
二、遵守建築法令所規定監造人應辦事項。
三、查核建築材料之規格及品質。
四、其他約定之監造事項。

請問「專案管理」是法定名詞或歸屬於某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的業務或有涉依法簽證之情形嗎?
何以有公會宣稱建築工程之「專案管理」人,依法須由「開業」建築師担任?是依建築法或建築師法那一條呢?
或真的「開業」建築師都熟悉、經常執行或專職「專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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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i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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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pliotb » 2011 1月 20 (週四) 1:02 pm

看不懂您的問題,專案管理如果依字面解釋,各行各業皆有專案管理,也有一種證照叫作PMP,但拿到此證照與實際專案管理作業也不是完全有相關,如果你說要證照,應該是指PMP證照。
至於您說公會回覆要開業建築師才能執行,這也令人納悶,可能首先是你沒表達清楚內容,或者你詢問到的只是公會接聽電話的小姐,所以給你的回覆也是很脫序的回覆。
還有另一種可能就是你說的專案管理其實是專案營建管理(PCM)的業務,這是一般做公共工程的事務所或是工程顧問公司會去承接業務,當然首先自己要很清楚所指的專案管理是屬於哪種業務,再來就是要問對對象,一般而言如果是專案營建管理(PCM),在機關或是私人招標文件中已經會述明資格(一般會有投標資格審查)。
pliotb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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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kogiga » 2011 1月 20 (週四) 1:31 pm

標題寫的是「建築工程」專案管理不是嗎?
前述公會不只一個公會勒~,是代表公會的人發言,應該不會是接電話小姐吧(我也看不出那些人是女姓)。
另我所提問題與「證照」無涉或看不到吧?
簡單問,「建築工程」專案管理人的業務執行,有無法定限制,如此~請教個各先進、專業人士。
平心靜氣。
kogi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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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ck0789 » 2011 1月 23 (週日) 11:58 am

kogiga 寫:標題寫的是「建築工程」專案管理不是嗎?
前述公會不只一個公會勒~,是代表公會的人發言,應該不會是接電話小姐吧(我也看不出那些人是女姓)。
另我所提問題與「證照」無涉或看不到吧?
簡單問,「建築工程」專案管理人的業務執行,有無法定限制,如此~請教個各先進、專業人士。

專案管理是否涉及法定業務,仍要是服務內容而定,如只是文書上管理或許就沒有涉及法定業務,但若是涉及建築物之監造,包括測量、基地調查、建築材料之審查、判定品質等工作內容,就有涉及法定業務了,因此按建築法的確必須以建築師為限。
如是非建築師承攬了該項業務,在涉及法定業務的文件上仍需要依建築法找開業建築師來做簽證才對。只不過
這樣的話變成專案管理人有權無責之下,有哪個建築師願意去對這種案件背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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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因斯坦說:「學說理論」通常只有提出的人自己相信而別人沒一個相信;而「實驗」每個人都相信,只有做實驗的那個學者不信。這不是說實驗就是對的,而是做實驗的人瞭解實驗結果的控制條件是可以操弄的。
ck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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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taichung

文章kogiga » 2011 1月 23 (週日) 7:23 pm

不含建築物監造的專案管理,
即非屬開業建築師受委託辦理建築物監造,
應無建築法規定監造人資格或業問題。

至於建築材料「審查」、「判定」品質等,
審查及判定二詞,如果在專案管理中,
無涉依建築法及建築師法之簽證事實,
要歸到開業建築師的法定業務可能還要修法。

目前,公共工程建築物監造人派駐現場人員,
或者承辦事務所中做建築調查、測量、設計之建築從業人員,
只要事務所負責人是開業建築師或負責簽證,
也沒什麼單位在檢討該等人員工作資格、有無涉建築師法定職責。
但建築工程專案管理(特別是不兼監造者)中,
指派專案管理人員(或許稱專案工程師不定),
何以有某些公會(爭取會員的權益是天職吧?)主張該等人員要為開業建築師?
是有法律明文規定嗎?或是有修法提案中?
非得開業建築師如果於法有據也無不可,
只是監造人派駐現場人員、事務所設計從業人員之類的專案管理人員,
也要只能開業建築師担任甚至專任,實務可行嗎?
會不會致建築從業人員,在過度執業保護下,
導致國家建築從業人力資源的浪費、閒置或轉入地下?
是否也值得思考?
平心靜氣。
kogi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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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ck0789 » 2011 1月 23 (週日) 9:57 pm

kogiga 寫:何以有某些公會(爭取會員的權益是天職吧?)主張該等人員要為開業建築師?

主張又不是法律,如果自認合法,就去做。
公會的說法不見得就是對的。
但有可能日後的修法中各種專業技師公會還是會努力爭取各方利益的。
這並不奇怪。
但值得一提的是,當專案管理人沒有技師或建築師資格時,將來要審查技師與建築師或營造廠的圖和材料
誰會信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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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因斯坦說:「學說理論」通常只有提出的人自己相信而別人沒一個相信;而「實驗」每個人都相信,只有做實驗的那個學者不信。這不是說實驗就是對的,而是做實驗的人瞭解實驗結果的控制條件是可以操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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