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規人 寫:早在第一次回覆這個主題時,我已把條件都寫清楚了
"假設:機電設備空間15%全部配置於地面層以上
梯廳+陽台 檢討15%(梯廳5%.陽台10%)
A=地上層樓地板面積(不含屋頂突出物及地面層免計樓地板面積部分如車道)
則容積樓地板=Ax10/11x95%x85%"
後續也有特別說明本算式僅供個人草圖檢討方便用,不適用建管檢討格式
所以請別把屋突含在A中再算一下是否會有誤差
最後提一下在版上發言後的得到的感受並不好
碰巧分享了敝人經手幾千戶集合住宅設計後的小小心得
卻搞的好像我在誤導大家一樣
何必如此一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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