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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大找到這些茅盾與投書令本人敬佩!
交通部有無私心自用,從組改後六個三級機關都是與「交通建設」有關,所以組改後公定簡稱仍為交通部。
目前最大的困難就是在於研考會的處理態度。該會可能都被交通部要人力編制不要業務的人(去部人事處或人事行政局查看看多少人不在現職而派去支援其他業務或「他其機關」),或營建署部分想升官占高缺的人矇敝了!
最近,竟然還回復說公有建築工程,交通部是主管機關,連違反建築法第二條:「主管建築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的回復都明以公文書寫出來。所以,真的希望專業界的同好,仍有明法明理之人挺身而出,撥亂反正才是。
目前,相關組織法都將陸續於立法院審議,又有私心的單位或高官打壓,情況真的很困難,希望各界能出力,人多才有公益力量以克服自私自利與私心自用者。
趁現在還得及,呼籲建築產官學各界,能將陳情書與說帖送給有力立法委員,以便委員在審議組織法期間,能於院會提出「臨時提案」做成要求行政院或內政部成立中央公有建築專責機關之決議!
ForPeople 寫:A大為公部門中,與我們同屬建築專業的同行的努力,後學十分敬佩。向友人提及後已另將研考會或交通部要納編建築的居心茅盾處整理後,投書行政院了,希望中央政府的公有建築機關,仍留在建築體系中,而非給路已經開太多了,高速公路在順向坡且崩塌出人命,機場修選不好,港口選錯點之土木交通人管理!希望建築人都能多關注或發揮影響力....A大加油!
投書內容請大家一起來公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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