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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工作機會

文章發表於 : 2009 3月 08 (週日) 9:13 pm
Pedro Hsieh
好機會來了,請大家踴躍爭取。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職  稱: 約用人員
官等職等:
名  額: 54名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99-跨縣巿
上網期間: 自098年02月25日 ~ 098年03月09日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機械、電機及環安等相關科系畢業人員,共52名(包括北區27名、中區15名、南區10名)。 2.大專以上會統、金融、財稅等相關科系畢業人員,北區1名。 3.大專以上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人員,北區1名。 4.曾從事污水下水道相關工作提出證明者,或具有相關證照者,得優先進用。 5.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MS-OFFICE軟體。 6.針對上述各相關類科分配名額本署得依報名情況自行調整。
工作項目: 辦理全國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等相關業務工作(包含規劃設計、工務行政、BOT業務及現場監工)。
工作地址: 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 (包括北區29名、中區15名、南區10名),依本署業務分區分派至各地工作,北區(台北市、台北縣、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花蓮縣、基隆市)、中區(苗栗縣、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台中市、新竹市)、南區(高雄市、嘉義縣、台南縣、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澎湖縣、嘉義市、台南市)。
聯絡方式: 1.身分證影本 2.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影本 3.公務人員直式A4履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請自行上人事行政局網站下載) 4.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及應徵工作地區 5.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 6.於98年3月9 日前(郵戳為憑)寄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4樓下水道工程處 收(聯絡人:鄭郁馨,電話:(02)8771-2766) 7.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8.本計畫係「污水下水道第四期建設計畫」約用人員計畫,由本署將錄用名冊資料,分送有關縣(市)政府予以進用,錄取人員係與縣(市)政府簽約,派駐本署工作,預計工作期限至103年底。 9.有關詳細資料請上內政部營建署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cpam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