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的實質是空間,空間的本質是為人服務。沒有永遠的教室,只有永遠的學習。人生因學建築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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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kall1119 » 2011 4月 21 (週四) 11:26 am
由 tasam99 » 2011 4月 21 (週四) 1:28 pm
由 dou12543 » 2011 4月 21 (週四) 4:42 pm
由 L-archi » 2011 4月 21 (週四) 11:38 pm
kall1119 寫:註:以現行的技術規則 面臨12米的住宅用地騎樓應該是沒有優待的吧!
由 archicwf » 2011 4月 22 (週五) 8:03 am
dou12543 寫:咦,台電的建築設計不是考畫圖喔?
由 dou12543 » 2011 4月 22 (週五) 9:19 am
由 kall1119 » 2011 4月 22 (週五) 12:02 pm
dou12543 寫:每個縣市都有騎樓設置標準,臺中市的騎樓設置標準是這樣:第二條 都市計畫區域內,凡臨接寬度在七公尺以上計畫道路之建築基地,除另經公布者外,應設置騎樓(包括無遮簷人行道)。跟技術規則的規定不一樣,題目已經說有法定騎樓了,當然要照算。
由 duncan21 » 2011 4月 25 (週一) 11: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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