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hsieh1202 » 2008 2月 20 (週三) 8:53 pm
本6項考試分別採4種及格方式,其中建築師考試採科別及格制,係指各應試科目之成績,以各滿60分為及格,部分科目及格者准予保留3年;其未及格之科目,得於連續3年內繼續補考之,期限屆滿尚有部分科目未及格者,全部科目應重新應試。技師考試及格方式以錄取各該類科全程到考人數16%為及格,但應試科目有1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滿50分者,均不予及格。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及格方式係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為及格,但應試科目有1科成績為零分或專業科目平均成績未滿50分者,均不予及格;消防設備人員、法醫師考試及格方式係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及格,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及格。消防設備人員考試筆試及格之錄取人員,須經專業訓練期滿,成績及格,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內政部查照。但具有內政部核發之消防實務經驗二年以上證明文件者,免除訓練。
本6項考試總計報考37,193人(其中建築師2,492人、技師7,051人、法醫師1人、不動產經紀人11,662人、記帳士13,009人、消防設備師750人、消防設備士2,228人),全程到考21,183人(其中建築師1,516人、技師3,676人、法醫師1人、不動產經紀人5,645人、記帳士8,851人、消防設備師315人、消防設備士1,179人),及格2,636人(其中建築師94人、技師487人、法醫師1人、不動產經紀人1,050人、記帳士740人、消防設備師43人、消防設備士221人),及格率為12.44%(其中建築師6.20%、技師13.25%、法醫師100﹪、不動產經紀人18.60%、記帳士8.36%、消防設備師13.65﹪、消防設備士18.74﹪)。
看了一下其他的類別,普遍都比建築師高
如果說這種科別及格制每個人是平均考3次考上建築師
那這次的6.20%應該要再除以3,也就是2.067%才對
這數據比起其他類別真的都偏低T_T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