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新進職員甄試 - 建築工程師、規劃控制師等職類,可以算準國家考試吧?
進用法規依據: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
招考機關(構):分類派用人員(特別是分類五等以上)主要由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新進職員甄試委員會統籌辦理;其餘評價人員(純勞工身份)、約聘人員、小額或臨時招考由各事業機構自行招考或委託青輔會、民間機構辦理。
派用機構:台電、台水、中油(以上三者常合辦招考)、台糖...等國營事業,派用後,一般情形下只能在任職機構所屬單位調動,借調其他機關(構)、國營會等也可能有機會。
時間及頻率:應該每年有,但招考的事業機構會有小變動。
職務職等:派採分類職務制,分為員(分類五等以下)、師(分類六等以上)、監級,列15等每一等再分級,初任人員通常通低一等派用,試用或實習期滿再歸等級。
薪制與身份:單一薪俸(也就薪水中已含有福利給付之類的,沒有分本俸與職務專業加給),分類六等以後,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份,適用公務員服務、懲戒等法,但沒有任用公務人員之福利與保障培訓制度。
薪水:以台電為例,到職第1年(含實習期間),比照分類2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約3萬6仟餘元)。
到職第2年,得調升比照分類3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約3萬9仟餘元) 。
到職第3年,得調升比照分類4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約4萬3仟餘元)。
到職第4年,得調升比照分類5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約4萬6仟餘元)。
到職第4年以後之升等調派依各該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大概是行政機關公務人員等位加個二~三等的薪水,幹到中階主管大既就年薪破百,就薪水而言算不錯的工作。無所謂年終,有的話就是是工作獎金+績效獎金+不休假獎金,績效好的事業合計最高可達4.6個月。
考成與升遷:考成與行政機關考績制相似,也分甲乙丙...等級,但升等不受考成限制。升等視所占職務列等、專業年資、停年與學歷(學歷高停年短),條件到就升等,有點像交通事業的資位制。
休假:比照勞基法,派用人員事病假於規定日數內不扣薪。每年休假三日國內旅遊補助4000元、最高補助六日8000元。
保險:派用人員通常是公保(沒有相關福利給付),但初任有一次機會選勞保。
以上,就我所知供參。
96年度的招考簡章可以參考:
http://w2kdmz1.moea.gov.tw/user/news/de ... =&id=13213
http://exam.taipower.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