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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相關國家考試、建築師考試準備、心得及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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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ZXZX » 2008 12月 07 (週日) 5: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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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第五條   
於各種用地內申請建造自用農舍者,其總樓地
板面積不得超過四百九十五平方公尺,建築面
積不得超過其耕地面積百分之十,建築物高度
不得超過三層樓並不得超過一○˙五公尺,但
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三百三十平方公尺。 :shock:
前項自用農舍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或營造
業承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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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ZX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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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duisme » 2008 12月 07 (週日) 5:43 pm

各位先進想請教一個問題.....

結構申請題我沒有從第一頁寫起,

下筆時不查, 到鈴聲響起才看到, 我不知道跳到第幾頁才開始作答,

這樣會被扣分嗎? 各位先進有類似的經驗嗎?


算了一下大概也才六十再多一滴滴, 萬一扣個幾分.......
今年就挫賽了@@
duisme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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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megan » 2008 12月 07 (週日) 6:42 pm

確定過兩科了..法規沒問題...構造低空飛過(好險)
結構和物環不確定
敷地題目不大畫的還蠻順的...
不知 改成選擇題會不會提早寄成積單
megan
 
文章: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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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風之笑笑 » 2008 12月 07 (週日) 6:54 pm

結構對了一下補習班解答
一共錯了五題.60分能拿到52.5安心不少

不過對於第25題有點疑問
台北市的震區是以里為分區最小單位.故我選C村里而非補習班的B鄉鎮市區

另外第1題問不屬於結構規劃時鋼料考慮的性能.補習班選B碳當量.但是依規範規定碳當量應該是影響鋼材抗拉強度的因素,所以我選了D衝擊韌性.因為與衝擊性有關但題目多加了韌性二字.考試當下也是猶豫許久才選了D

以上二題不知能否有大大能提供說明.
風之笑笑
 
文章: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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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markem » 2008 12月 07 (週日) 7:50 pm

法規 第40題

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規定,以下何者正確

A.應為定期勞工(X)
B不得兼任其他廠商之職務
C查核施工計畫書,並由營造場負責人簽名、蓋章(X)
D督導工地主任確實查驗工程材料,並要求在查驗單簽名或蓋章

這題答案是什麼呢??
我選B = =!!
最後由 markem 於 2008 12月 07 (週日) 7:54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mark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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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citty » 2008 12月 07 (週日) 7:54 pm

震區那一題我也是想了很久,
不過想說台北是特例 , 所以還是選B , 比面積的話 , 台北好像沒很大!! ^^""
citty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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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shaoyen » 2008 12月 07 (週日) 9:06 pm

風之笑笑 寫:不過對於第25題有點疑問
台北市的震區是以里為分區最小單位.故我選C村里而非補習班的B鄉鎮市區.


注意看台北盆地的劃分表,還是以鄉鎮市區為基準。只是在鄉鎮市區底下又分微分區,所以我想這題你的機率不大。


風之笑笑 寫:但是依規範規定碳當量應該是影響鋼材抗拉強度的因素,所以我選了D衝擊韌性.因為與衝擊性有關但題目多加了韌性二字.考試當下也是猶豫許久才選了D

以上二題不知能否有大大能提供說明.


這題我也中標,出得有點細,因為規範規定的應該是最「大」碳當量(因為會讓鋼材變脆)。至於物理化學性質、延展性、衝擊韌性則都是鋼材的考量重點沒錯。
最後由 shaoyen 於 2008 12月 07 (週日) 9:18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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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shaoyen » 2008 12月 07 (週日) 9:07 pm

megan 寫:確定過兩科了..法規沒問題...構造低空飛過(好險)
結構和物環不確定
敷地題目不大畫的還蠻順的...
不知 改成選擇題會不會提早寄成積單


明年2/16放榜。
shao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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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hara » 2008 12月 07 (週日) 9:16 pm

markem 寫:法規 第40題

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規定,以下何者正確

A.應為定期勞工(X)
B不得兼任其他廠商之職務
C查核施工計畫書,並由營造場負責人簽名、蓋章(X)
D督導工地主任確實查驗工程材料,並要求在查驗單簽名或蓋章

這題答案是什麼呢??
我選B = =!!


營造業法

第 34 條

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應為繼續性之從業人員,不得為定期契約勞工,
並不得兼任其他業務或職務。


第 35 條

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應負責辦理下列工作:
一、查核施工計畫書,並於認可後簽名或蓋章。
二、於開工、竣工報告文件及工程查報表簽名或蓋章。
三、督察按圖施工、解決施工技術問題。
四、依工地主任之通報,處理工地緊急異常狀況。
五、查驗工程時到場說明,並於工程查驗文件簽名或蓋章。

所以答案是B。
最後由 hara 於 2008 12月 08 (週一) 8:20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h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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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風之笑笑 » 2008 12月 07 (週日) 9:20 pm

回家找了一下筆記.在當時95年耐震規範修訂重點公佈的簡報中

震區劃分:直接以鄉、鎮、市等行政區域為震區劃分單位,(依據鄉、鎮、市等行政區域形心位置之均布危害度分析結果,已簡化為至多有十六種組合),台北盆地以為單位,震區劃分為四區

這題我當時也是猶豫好久.因為事務所的一個設計案我曾經拿結構技師的結構計算書來看看他是如何算的時候
那時看到結構計算書有關震區的寫法是:台北市&北投區&立農里,工址所屬地盤種類為台北盆地,微分區為台北三區,當下我就依規範一路查表算至最後結果,印證結構技師各項數據的由來,所以對台北市以里為震區劃分印象深刻,但題目沒寫台灣省或是台北,而是簡單的寫從事耐震設計時,震區係以何者為劃分單位?或許是自己死讀書,沒認真思考到底題目想問的是什麼?答案是不是有陷阱村(里)非里就從自己最深刻的經驗去回答了
風之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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