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的答案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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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構造解答疑義~~

文章lesilesam » 2009 12月 15 (週二) 8: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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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anini 寫:
lesilesam 寫:
chi 寫:第21題
第32題
(雨水侵入機制,設滴水線是表面張力?還是重力?)解答是表面張力???
第56題
(這題*力有解題,答案是B)
第73題
(鑽探費用是直接成本不是嗎??解答是勞工安全費用才是??)
以上 請幫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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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補習班答案有出入部分
第10題...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43條消防栓之消防立管管系,應採用符合中國國家標準之鍍鋅白鐵管或黑鐵管答案應該是C(補習班答案有出入)
第21題...A應該是混凝土或泥磚(先施內或外防水)...固答案應該選B
第32題(請板上前輩解答)
第44題..規範無明切註解....(不知選哪個)...應該會送分
第56題..規範無規定...鋼構協會...選B
第73題..是否直接用於工程本體者,若是則該費用即為直接成本,反之,則為間接成本...應改選C


感謝paganini大的回答....讓我搞懂了

至於其他題我的看法不知paganini大是否也有同樣想法


只是要提出3天提出疑義才有用


第32題 設置滴水線我想應該是表面張力,這沒有什麼好疑慮,除非沒有這個選項才會選重力
設想有沒有滴水線的差異在哪裡? 沒有滴水線水一樣會因為重力滴下來啊
只是設了滴水線後,因為表面張力被破壞,所以通通在滴水線的位置滴落,可以確保滴水線之
後的牆面免受雨水沾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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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ile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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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救命

文章jj5494 » 2009 12月 15 (週二) 9:06 pm

lesilesam 寫:
jj5494 寫:法規第55題是補習班公佈的還是考選部的答案對啊?有人可以幫忙看一下嗎?我差這一題就六十分耶....


第六條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會不會出的太......細膩



謝謝.....原來 我那本書上竟然沒有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這幾個字
所以 我怎麼翻書都查不到
所以 法規 要再唸一年.....為什麼變選擇題好像比較難 到底要快及格這樣幾年 快瘋了 真不想考了 早知道不要說出去我法規"可能"及格....
jj5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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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救命

文章lesilesam » 2009 12月 15 (週二) 9:14 pm

jj5494 寫:
lesilesam 寫:
jj5494 寫:法規第55題是補習班公佈的還是考選部的答案對啊?有人可以幫忙看一下嗎?我差這一題就六十分耶....


第六條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會不會出的太......細膩





謝謝.....原來 我那本書上竟然沒有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這幾個字
所以 我怎麼翻書都查不到
所以 法規 要再唸一年.....為什麼變選擇題好像比較難 到底要快及格這樣幾年 快瘋了 真不想考了 早知道不要說出去我法規"可能"及格....



選擇題一題可以考4個觀念

單選還算容易

複選就事情大條了
lesile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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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jfli » 2009 12月 15 (週二) 9:28 pm

請問各位板上的朋友 考生 建築師大大們
對於今年法規的題目 一直寫到最後一頁時
你們會覺得很奇怪嗎 怎麼今年政府採購法考這麼多題
以下是我考完的感想...
這是建築師專技 不是公務人員高考
當建築師不接公家案子可以嗎
為什麼一定要會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
好 既然命題範圍有 好 那我就念
可是有必要出這麼多題嗎 政府採購法對於一個不碰公共工程的建築師來說重要嗎
考這麼多題原因何在??
jf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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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jj5494 » 2009 12月 15 (週二) 9:36 pm

jfli 寫:請問各位板上的朋友 考生 建築師大大們
對於今年法規的題目 一直寫到最後一頁時
你們會覺得很奇怪嗎 怎麼今年政府採購法考這麼多題
以下是我考完的感想...
這是建築師專技 不是公務人員高考
當建築師不接公家案子可以嗎
為什麼一定要會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
好 既然命題範圍有 好 那我就念
可是有必要出這麼多題嗎 政府採購法對於一個不碰公共工程的建築師來說重要嗎
考這麼多題原因何在??


有同感....
jj5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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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esilesam » 2009 12月 15 (週二) 9:48 pm

建築師法考3題
建築法考6題

這不是專技高考嗎??
lesile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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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救命

文章pbdavidch » 2009 12月 15 (週二) 11:03 pm

jj5494 寫:
lesilesam 寫:
jj5494 寫:法規第55題是補習班公佈的還是考選部的答案對啊?有人可以幫忙看一下嗎?我差這一題就六十分耶....


第六條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會不會出的太......細膩



謝謝.....原來 我那本書上竟然沒有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這幾個字
所以 我怎麼翻書都查不到
所以 法規 要再唸一年.....為什麼變選擇題好像比較難 到底要快及格這樣幾年 快瘋了 真不想考了 早知道不要說出去我法規"可能"及格....


這一題我在考試的時候也想半天
因為補習班老師有強調分區所有權人的權力最大 管理委員會比較少
但我在讀法條的時候 幸好有略看過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所以有大略以一些關鍵字來記起來
也就是大概都是些~維修 管理 收錢 繳費 協調....有些忘了
另加上一想到所謂的分區所有權人會議的舉行好像很複雜要湊一些時間(自猜的啦)
而修理維護這種是如果還要他們同意不就每件事都搞半天了
所以就硬拼選了管理委員會
pbdavid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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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eltasd » 2009 12月 15 (週二) 11:17 pm

各位戰友們,我打算對法規的部分提出疑義,因為今天對了答案.........差一題, :shock: 所以想拼拼看,目前打算提出的題次是14、30、43、68題,不知各位有沒有什麼看法,可以給些意見嗎~~~感謝!
elta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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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感覺

文章gorenew » 2009 12月 16 (週三) 12:32 am

提出疑義申請書
上考選部網頁-為民服務-下載-第十二項-國家考試試題疑義申請表
http://wwwc.moex.gov.tw/public/Data/66151663271.pdf
最後由 gorenew 於 2009 12月 16 (週三) 9:30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頭像
gore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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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救命

文章wen049 » 2009 12月 16 (週三) 8:27 am

jj5494 寫:
lesilesam 寫:
jj5494 寫:法規第55題是補習班公佈的還是考選部的答案對啊?有人可以幫忙看一下嗎?我差這一題就六十分耶....


第六條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會不會出的太......細膩



謝謝.....原來 我那本書上竟然沒有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這幾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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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法規 要再唸一年.....為什麼變選擇題好像比較難 到底要快及格這樣幾年 快瘋了 真不想考了 早知道不要說出去我法規"可能"及格....


如果沒有管委會,又需要維修.....是不是不得拒絕
wen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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