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城 寫:chuan 寫: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少於法定容積之80%為原則。
何謂法定容積: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十三條
前項所稱法定容積,指都市計畫或其法規規定之容積率上限乘土地面積所得之積數。
另外
何謂基準容積:指以都市計畫、區域計畫或其相關法規規定之容積 率上限乘土地面積所得之積數。
就試算!
列數據!
台灣學生喜歡把簡單的『計畫』搞成像在編書!
旁徵博引,就是不敢講出自己計算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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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昧地PO上
我的配置 : 東向與南向L 型,東南角挑空形成人行動線與街角廣場與公園連結
南側沿街店面4間,其中2間為2F,樓上設露天咖啡座面向文學紀念館
圍塑半私密住商開放空間
西北角設沿街20個機車位/地下汽車出入口在南側
住宅單獨置於東棟,東北角設獨立哨亭,北方設花台植栽區隔行人,住宅入口向公園
側 ,戶戶兩面採光(2F設基金會辦公室兼管理室,活動教室,廁所一間)
尺寸7.5*4.2=31.5 M2(1LDK) * 4 戶/層 + 梯廳 16M2 --3~5層=560M2
& 7.5*8.4=63 M2(2LDK) *2 戶/層 +梯廳 16 M2--6~8層= 560M2
計約 1120 M2
試算 1 F 店面 尺寸 4.2 * 10=42 M2
面公園4個模矩空1間當住宅梯廳另3間為店面+ 面南側4間 計 42* 8=336 M2
總樓板面積 (1120+336)*1.15 (含附屬面積)=1675 M2
建蔽率 1116*.45=502.2M2
允建容積率 1116*2.25*.8(題旨強調的)= 2008.8M2
住宅量體靠東北避免視覺壓迫,南側量體低矮務使自東側公園進入商店使用者與西側文學紀念館之活動得到串結,而內庭可供給住戶,區內商家及基金會,文學紀念館辦活動使用,規劃上屬於都市鄰里半開放空間......抱歉要上班了,,,,,只能寫這麼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