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越來越像美國的IDP


建築相關國家考試、建築師考試準備、心得及經驗分享。

文章shaoyen » 2010 10月 21 (週四) 8: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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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實際的問題是,這樣子的制度目的是要鬆綁以考試來篩選建築師的現況。但其實建築師的錄取率到底跟考試的制度有多少關係呢?這是值得深思的問題。

會不會制度改你制度的,還是有幕後的黑手在控制每年建築師資格的取得人數呢?大家還是要多想想,這事情真的是這麼簡單嗎?你有政策,他就有對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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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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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 2010 10月 21 (週四) 8:38 pm

考選部將題庫的建立視為重大工程,將來題庫的建立與審查需要大量資深優秀的建築師參與,題庫量要夠大夠好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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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 2010 10月 21 (週四) 8:45 pm

是誰謀殺了台灣的建築師-正視當前台灣建築師養成教育的問題

作者:傅朝卿

8月,北京奧運隆重開幕,奧運不同比賽場地的影像隨著電視轉播傳遍各地,有些平面及電子媒體也以特別報導的方式來介紹北京的這些新建築,台灣的建築界也有人專程前往北京參訪這些建築。事實上,近年來中國大陸的建築師及在中國執業的外國建築師一直是媒體的寵兒,他們在世界的建築舞台不斷的發聲。相對的,台灣因為建築市場的不夠繁榮,也由於台灣建築界的不夠國際化,不但國際上有名望的建築師經常怯步於台灣,台灣的建築師,尤其是許多中世代與新世代的建築師,即便有再好的設計才華與天份,不但辛苦也很難在國內外的建築舞台一展身手。

看到許多台灣培養的不少年輕建築師,有如猛龍被困於台灣淺灘,而中國大陸的同年紀建築師卻有作不完的設計,我們不禁要問,是誰謀殺了台灣的建築師?從戰後到二十年前,台灣的建築系培養出來的建築師還是遠比中國大陸建築系培養的建築師掌握更好的條件,到國外留學的台灣建築系畢業生也遠比中國大陸的學生多。可是在短短幾年內,台灣建築界原本掌握的許多優勢在很短的時間內逐漸留失,有人將此歸咎於中國經濟崛起的大環境因素,這是原因之一。但台灣內部存在的建築師養成教育的問題,卻是使台灣訓練出來的建築系學生普遍缺乏國際競爭力的主因。近三年,筆者因為參與不少建築教育的評鑑與改革會議,也走訪了哈佛等校建築系,深切體會到長久以來,台灣的建築師養成教育一直沒有認真的自我反省,學校多、定位、學制、課程、學位、師資、實習、證照、出路與國際接軌都存在不同的問題,其中定位、學制、學位、課程與師資所牽扯的問題最大。

(一)定位與學制的問題

從戰後至今,台灣的高等建築教育中一直存在著四年制與五年制兩種系統,在技職體系的科技大學方面,則以四技為主。在碩士班方面,則有建築相關科系大學部畢業生所就讀的二年課程及非建築背景大學部畢業生所就讀的三年課程。另外,近年來也有多所學校設立在職專班碩士班,廣收各種背景的學生。甚至有不少學校以其它名義進行建築科系課程的教授。換句話說,學制的問題在台灣相當紊亂,而其背後更是建築教育定位的問題。在多數的國家中,四年制的建築教育與五年制的建築教育有極大的不同,建築師的專業培養以五年為主,四年制的則以工程技術面為主要的訓練。但是在台灣,四年制與五年制的教育定位並沒有區分,也未與建築師考試證照有所對應,以致於學生畢業時多數在缺乏真正的「專業」,也無法以「專業」馬上進入職場工作。

(二)學位與課程的問題

跟隨學制而來的問題,乃是學位的問題。台灣目前各校大學部建築系畢業生,在學位上五年制的為建築學士,四年制的則視所屬學院而定。碩士班的學位則多為建築碩士,並沒有因為所修科目或專長而有所區分。也因為學位無法區分,所以也無法讓學位與專業考試制度有所關聯,更產生一些非建築學位畢業生只要修習過考試院規定科目之學分後即可參加建築師考試的怪現象。另一方面,許多學校目前廣收在職專班碩士生及建築博士班。然而專班的課程以學分為考量,與建築教育核心有明顯的落差,在不強制要求補修建築基礎課程的情況下,以致於出現原本非建築背景的學生取得「建築碩士」及「建築博士」這些在國際上屬於非常專業學位的人,居然連讀識建築圖都成問題的怪現象。台灣建築教育的另一項嚴重的問題是許多學生必須於畢業後進入補習班補習後,才得以考上建築師執照。這種現象對於建築教育而言,是非常諷刺的事。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建築教育因為經過認證,因此學校所修習的課程或是學位,都可能成為考試制度可以減免考試科目的依據,也因而使學生願意花費時間於學校之課程之中,更可以避免學校教育與職業證照制度脫節。

(三)師資的問題

台灣建築教育另外一個嚴重的問題乃是具有實務經驗的老師在任教及升等上面臨極大的限制。一方面由於教育部限制專任教師不得在校外開業,致使專任教師愈來愈缺乏實務經驗,進而沒有辦法傳授學生實務知識。這種現象猶如限制醫學院的教授不得看病,音樂系的教授不得創作樂曲,美術系的教授不得開美展,非常的不合理。在多數建築發達的歐美國家,若是沒有實務經驗是很難在大學教授設計與營造相關課程,許多學校在徵求師資時也以具有者為優先,不少一流建築系的師資都是有名的建築師。另一方面,由於現行教師升等絕大多數仍以論文為主,致使有些教師不願投入費時的設計教學,寧願選擇指導學生碩博士論文,並以投稿學術界所謂的「權威學術期刊」為主要目的。相對於國外一流建築系教師以建築作品給予學生身教的情況,台灣建築系的教育真的有大幅檢討的必要。開放專業建築師到校擔任專職,並以已身對設計的熱誠來帶動台灣建築教育的設計熱度是為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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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shaoyen » 2010 10月 21 (週四) 10:06 pm

張 寫:考選部將題庫的建立視為重大工程,將來題庫的建立與審查需要大量資深優秀的建築師參與,題庫量要夠大夠好才有用。


張老師,我想考選部應該可以把題庫做的很大很好,但是可能考選部也沒有辦法阻止人工閱卷的科目變成控制錄取率的工具。
shao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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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kogiga » 2010 10月 21 (週四) 10:08 pm

建築師法第16條:「建築師受委託人之委託,辦理建築物及其實質環境之調查、測量、設計、監造、估價、檢查、鑑定等各項業務,並得代委託人辦理申請建築許可、招商投標、擬定施工契約及其他工程上之接洽事項。」
不管妳認不認同或是否活在所謂自己或國外的世界,
現行我國法律還沒改之前,開業建築師,除了設計,還可辦很多業務,沒規定說不可以。
如果只是設計,我覺得可以不用辦建築師考試了,因為有能力的人自有市場或舞台,無需立法職業保障
如同室內設計,有能力的成名設計師,能力差一點的成包工頭,自學自修搞自宅,不也自由。
kogiga
 
文章: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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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Pedro Hsieh » 2010 10月 22 (週五) 11:09 am

理想是產業進步的動力,但是如何讓理想落實則是另一個議題。

現在這個草案的爭議在於制訂方法是以Top-down的方式執行,無法看到制定的基礎與流程全貌,同時要學習美國制度裡面的認證機構尚未成立,依據草案所言;在短短不到3個月後的2010年12月31日本案就要公佈實施,那麼是否等了各階段的認證機構成立以後,視其執行狀況再改一次考試規則呢?

另外認證機構的要件也是疑問,以事務所為例;假如補習班具備各項要件:開業建築師、執業年數、執行業務所得證明、一定規模的人員....那麼考選部或其委託之認證機構是否同意補習班簽證學員的實習時數呢?補習班以取得執業證照而收費,交易獲利導向、顧客產品&服務的商業環境狀況下,新制的考試內容是否真的能篩選出原訂理想的建築師?在這種情形下,讓應考人回歸學院的建築教育體制,依據教程進行國家考試是否才是符合理想?

考試是一種評量技術,考試制度的改良以實際產業環境(不動產業、營建業、學術理論、政策制定)全面性的考慮,以科學計量方式取得最多人的認同,降低反對的比例,猶如工業生產的不良率降低;這樣也許才是公共利益之福。
Pedro Hsieh
 
文章: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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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 2010 10月 22 (週五) 1:37 pm

假設補習班老師成立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具備各項要件:開業建築師、執業年數、執行業務所得證明、一定規模的人員....,透過實際建築案的執行,讓實習生觀察或參與建築合約、建築規劃、建築設計、建築施工監造..等各項建築師因具備能力的培養,並按月支付薪水,而非收取補習費,我看不出來有可不可。
 
文章: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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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Pedro Hsieh » 2010 10月 22 (週五) 2:15 pm

張 寫:假設補習班老師成立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具備各項要件:開業建築師、執業年數、執行業務所得證明、一定規模的人員....,透過實際建築案的執行,讓實習生觀察或參與建築合約、建築規劃、建築設計、建築施工監造..等各項建築師因具備能力的培養,並按月支付薪水,而非收取補習費,我看不出來有可不可。

可是這樣就不叫作補習班了。
舉例來說,汽車駕照班、各級廚師執照.....等等,而要讓聯考消失的教改;間接創設了更多的補習班。
開立補習班就是要賺補習費,企業第一的義務就是生存,商業的基因就是要獲利,在這種環境下,補習班如何不收取補習費?
而就"各項建築師應具備能力的培養"的單元時數,又要如何確認建築師簽署的文件是有根據的事實呢?在這裡可以預見計程車靠行等類似的行為會產生,在2個月內可以研議一套方法出來作為草案實施與政策執行的依據嗎?
增加應考人的實務經驗絕對是正確的道路,以建築產業的規劃而言更是進步,但是如何執行(應該說這是哲學了),應該有一個明確的量化標準,從這個草案的過程,沒有看到對在地營建產業的分析和遠景,以比較國外的制度作為依據,沒有分析新的制度對產業的衝擊,草案的直接實施是一件危險的事情。
Pedro Hsieh
 
文章: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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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台灣中部草地

文章archicwf » 2010 10月 22 (週五) 2:51 pm

不知道張老師可否分享這禮拜的會議記錄?
謝謝!
頭像
archicwf
 
文章: 620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21 (週三) 9:37 am

文章 » 2010 10月 22 (週五) 3:36 pm

本週考選部開會審查學位學分需要提案討論的考生資格,公務人員工作三年取得建築師認證,議程並無考試方式做討論,如果有任何進展我會分享。考選部董保城次長、營建署蘇憲民副署長、何友峰教授、鄭政利教授、吳光庭教授、林憲德教授、黃承令教授、潘冀建築師、陳柏森建築師、吳明修建築師、周光宙建築師......,等多人共同協助考選部審查學位學分再確認,公務人員工作三年取得建築師認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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