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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arlie 寫:考生要自我大大檢討了,對考試的批評也該反省了。其實很多不錯的事務所也是無法"作息正常的執行業務"的。
的確是該大大的檢討和反省,這裡用的檢討是指在品質管理PDCA中的 C;檢視自己讀書的品質、應考品質......etc.。
「作息正常的執行業務」是自己找規律,有很多高考及格前輩寫的書可以參考,特別是通過律師高考的心路歷程參考值最高;這些律師大多是一邊工作一邊準備考試。以律師高考的應考資格而言,律師的考驗可能比建築師更加的嚴苛。
回頭用統計學的邏輯看看吧:有多少人補習;有多少人考上;又有多少人在報名補習後幾年考上?當然我也繳了不少補習費,共有三次。第一次是父母繳;那時景氣正好,父母親認為應該要有執照。第二次卻是自己發現應該要有執照。第三次,這.................要說到llmj的"相害"和第一次準備就設計及格的事情了。

工地要不要計算,就看自己對現場工作的態度了,對我而言,走在工地裡面看到構件就會聯想到考古題;施工查驗不怕爬鷹架,看裡面的材料思考為何結構技師如此設計與製圖。這幾年的工作經驗發現,其實不管申論或是選擇,甚至大小設計,都是有標準答案的。
偶然的機會看到Arup的結構設計書,才了解原來成為Foster, Piano, Rogers等大師們的顧問;得以設計像龐畢度那種建築物並非那麼容易。
我無心抬槓,這個網站最大的目標和初衷就是協助有心(緣)人縮短這個艱苦時程。
shaoyen 寫:或者那是在說風涼話?
當然這也是一種看事情的態度和方向,也許你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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