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建築師考試規則中第四條及第五條?


建築相關國家考試、建築師考試準備、心得及經驗分享。

請問建築師考試規則中第四條及第五條?

文章esun » 2009 9月 02 (週三) 10:07 pm



贊助商連結

請問建築師考試資格中
四、普通考試建築工程科考試及格,並曾任建築工程工作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五、高等檢定考試建築類科及格者。
請問第四條的普考是指公務人員普考建築工程科嗎?若不是,那是指什麼考試?
請問第五條高等檢定考試是指什麼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可以嗎?
以上問題,謝謝您

加入建築人討論區粉絲團
esun
 
文章: 1
註冊時間: 2009 9月 02 (週三) 9:21 pm

Re: 請問建築師考試規則中第四條及第五條?

文章L-archi » 2009 9月 03 (週四) 12:15 am

這是個好問題,要請考選部釋疑了。
esun 寫:請問第四條的普考是指公務人員普考建築工程科嗎?

不確定。

esun 寫:請問第五條高等檢定考試是指什麼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可以嗎?

從字面上應該不是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檢定這兩個字沒有在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中出現。


第  五  條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建築、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與都市計劃科、系、組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學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學院建築研究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建築設計十八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者。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建築設計十八學分以上;及建築法規、營建法規、都市設計法規、都市計畫法規、建築結構學及實習、結構行為、建築結構系統、建築構造、建築計畫、結構學、建築結構與造型、鋼筋混凝土、鋼骨鋼筋混凝土、鋼骨構造、結構特論、應用力學、材料力學、建築物理、建築設備、建築物理環境、建築環境控制系統、高層建築設備、建築工法、施工估價、建築材料、都市計畫、都市設計、敷地計畫、環境景觀設計、社區規劃與設計、都市交通、區域計畫、實質環境之社會計畫、都市發展與型態、都市環境學、都市社會學、中外建築史、建築理論等學科至少五科,合計十五學分以上,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有證明文件者。

四、普通考試建築工程科考試及格,並曾任建築工程工作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五、高等檢定考試建築類科及格者。

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一日起,第二款、第三款應考資格如下: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學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學院建築研究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第一款規定之科、系、組開設之建築設計十八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者。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第一款規定之科、系、組開設之建築設計十八學分以上;及建築法規、營建法規、都市設計法規、都市計畫法規、建築結構學及實習、結構行為、建築結構系統、建築構造、建築計畫、結構學、建築結構與造型、鋼筋混凝土、鋼骨鋼筋混凝土、鋼骨構造、結構特論、應用力學、材料力學、建築物理、建築設備、建築物理環境、建築環境控制系統、高層建築設備、建築工法、施工估價、建築材料、都市計畫、都市設計、敷地計畫、環境景觀設計、社區規劃與設計、都市交通、區域計畫、實質環境之社會計畫、都市發展與型態、都市環境學、都市社會學、中外建築史、建築理論等學科至少五科,合計十五學分以上,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有證明文件者。。
L-archi
 
文章: 3134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0 (週六) 10:59 am
來自: 台灣


文章xing0520 » 2009 9月 25 (週五) 9:06 pm

四、普通考試建築工程科考試及格,並曾任建築工程工作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普考-應考資格為高(中)職畢業就可以了

高職為建築相關科系得考建築工程科

但高職畢業不能考建築師,所以,才會有"並曾任建築工程工作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xing0520
 
文章: 4
註冊時間: 2008 4月 11 (週五) 11:26 pm


回到 建築考試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1 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