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5494 寫:lesilesam 寫:jj5494 寫:法規第55題是補習班公佈的還是考選部的答案對啊?有人可以幫忙看一下嗎?我差這一題就六十分耶....
第六條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
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會不會出的太......細膩
謝謝.....原來 我那本書上竟然沒有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
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這幾個字
所以 我怎麼翻書都查不到
所以 法規 要再唸一年.....為什麼變選擇題好像比較難 到底要快及格這樣幾年 快瘋了 真不想考了 早知道不要說出去我法規"可能"及格....
這一題我在考試的時候也想半天
因為補習班老師有強調分區所有權人的權力最大 管理委員會比較少
但我在讀法條的時候 幸好有略看過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所以有大略以一些關鍵字來記起來
也就是大概都是些~維修 管理 收錢 繳費 協調....有些忘了
另加上一想到所謂的分區所有權人會議的舉行好像很複雜要湊一些時間(自猜的啦)
而修理維護這種是如果還要他們同意不就每件事都搞半天了
所以就硬拼選了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