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曾修習第一款規定之科、系、組開設之建築設計18學分以上;及各該類科考試規則所列學科至少5科,合計15學分以上,每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有證明文件。>
想請問土木系算是所謂的相當科系嗎? 還有「各該類科考試所列學科」是哪些呢? 以我這樣的背景該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呢? 去友校修課? 考取研究所? 抑或是透過就業來累積資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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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既然是考建築師,以目前時空說起來有點複雜
未來建築師考試分為新舊制(即將實施,至於新舊制以下資訊可以查詢)
參考: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1285
viewtopic.php?t=5783#p26873viewtopic.php?t=5753http://www.architw.org.tw/ftp/magazine/ ... 3th101.pdf1.先說舊制
土木系或其他相關科系畢業是可以考建築師,但是需畢業且修滿建築設計18學分以上及各該類科考試規則所列學科至少5科,合計15學分以上,每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有證明文件。
這裡重點是建築設計18學分以上,通常需花2年以上學習
2.再談新制
將採2輪滾動式,並須加入『實務養成登記』
重點是設計領域課程訂有至少需修習40學分之規定(可能須修建築設計課5年,且建築設計通常有擋修),這一槍可能會讓非建築系本科之學生考上建築師從此消失殆盡
3.各該類科考試規則所列學科至少5科,合計15學分以上,每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有證明文件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第一款規定之科、系、組開設之建築設計十八學分以上;及建築法規、營建法規、都市設計法規、都市計畫法規、建築結構學及實習、結構行為、建築結構系統、建築構造、建築計畫、結構學、建築結構與造型、鋼筋混凝土、鋼骨鋼筋混凝土、鋼骨構造、結構特論、應用力學、材料力學、建築物理、建築設備、建築物理環境、建築環境控制系統、高層建築設備、建築工法、施工估價、建築材料、都市計畫、都市設計、敷地計畫、環境景觀設計、社區規劃與設計、都市交通、區域計畫、實質環境之社會計畫、都市發展與型態、都市環境學、都市社會學、中外建築史、建築理論等學科至少五科,合計十五學分以上,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有證明文件。
土木系也許有可以抵結構及構造的學分,其它就要去選修了(不難)
你的狀況如果真的對建築很有興趣,建議你轉至建築系或修建築相關學分
至於能否考試用舊制,自己可能要查查看或是詢問考選部(不要怕手續麻煩)
其實行行出狀元
台灣建築師目前已飽和,除非真有實力,表象並非那麼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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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考試新制http://www.architw.org.tw/ftp/magazine/mag73/73th101.pdf
102年12月27日下午2時30分,出席考選部建築師考試推動小組第四次會議,重要結論如下:
(1)建築相關科系開課標準均需符合「分領域最低修習課程基準」,包括建築設計領域、結構技術領域、建
築構造及施工領域、建築物理環境控制及設備領域、計畫領域、人文領域等6個領域。其中,設計領域
課程訂有至少需修習40學分之規定,若未達40學分,尚可以大學畢業後實務工作經驗150單位(有考核
監督下)換取8學分的修習建築設計學分數。至於其他5個領域則要求每領域至少修習2學科,每學科至多
採計3學分,合計至少10學科36學分(建築科、系、所課程是否符合應考資格規定,暫由考選部建築師考
試審議委員會認定)。
(2)因為教育部高教司不贊成做學科之課程認證,因此取消原擬由學會組成之課程認定小組。
(3)研究所學分可與大學部學分並計。
(4)第一階段考試試題題型全採測驗題,考試含蓋科目、題分,請學會再提細部資料。
(5)新制預訂於104年7月開始實施,過度期間為5年,即104年到108年止,在新制實施前畢業之考生資格完
全依舊制之要求(即設計科目18學分,專業科目15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