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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財團蓋飯店 不准住民建家園 阿里山BOT挨

文章發表於 : 2008 6月 19 (週四) 9:16 am
Guo
http://e-info.org.tw/node/19755
2007年2月14日台北訊,劉香君報導

阿里山住民30年前大火災後不准重建,居民想進入森林耕種,還被當成賊,如今林務局卻以三合一BOT招徠財團蓋飯店,特許財團經營鐵路及沿線各場站,加上山下北門車站的開發,引起居民強烈不滿。立法委員永續會賴幸媛、田秋堇等人昨(13)召開公聽會,抨擊林務局圖利財團,且合約有諸多不合理處,應重新檢討。

1896年,日本人發現阿里山蘊藏大量檜木。1906年開始興建登山鐵路。1912年12月,阿里山正式量產檜木。從此這座高山就以經濟林場之姿,躍上世界的舞台。許許多多的伐木工人,為了謀生上山,就此定居。百年之間,從日本營林所到國民政府林務局,阿里山從檜木林場轉型成遊樂區,也曾於1976年11月9日發生大火,造成沼平車站住宅區全部付之一炬,當時林務局不准居民在災區重建家園,居民被迫遷居,房屋不得增建或擴建,當地居民3代只能住在8坪大的空間,絲毫無法動彈。

事隔30年,林務局卻提供當年災區中的2公頃土地,以BOT方式供財團興建觀光飯店;在此之前,林務局從未辦理說明會徵求當地居民同意,更未與當地居民溝通即直接與財團就「阿里山森林遊樂區三合一BOT案」逕行簽約,此案包含遊樂區內沼平車站旁國際觀光旅館的建造,以及阿里山鐵路及沿線各場站的經營,加上山下北門車站的開發,這樣大型的三合一BOT案,完全衝擊阿里山漸趨穩定的社區及自然生態,致使13日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賴幸媛、田秋堇、羅志明與林淑芬針對「阿里山森林遊樂區三合一BOT開發案」之爭議,共同召開公聽會。

阿里山鄉長陳明利帶領50多位鄉民共同參加公聽會,表達在地居民自2006年起即陸續在阿里山森林遊樂區、阿里山工作站等地向林務局拉白布條抗爭,表達堅決反對阿里山「三合一」BOT案的立場,質疑林務局將阿里山森林鐵路、嘉義北門車站、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觀光旅館,以BOT方式交由民間財團經營,不僅是圖利財團,更是置國土生態於不顧。更質疑林務局未與他們充分溝通就草草簽約,完全不符合應有的程序,面對這樣的大規模的國土出租與開發,有誰真正的考量生物的棲地,以及居民的家園!

賴幸媛強烈質疑阿里山水資源匱乏的問題,認為阿里山地區之水資源嚴重缺乏,水源問題根本無法解決,而開發商宏都公司也未提出用水計畫與污水處理計畫的規劃申請,且本案位於山坡地,開發商應提送環評,但環保署目前亦未收到任何有關文件,林務局便已和宏都簽約,明顯圖利財團,有失職之嫌,要求林務局立即廢除本開發案。

而水利署水源組副組長陳俊宗表示:阿里山水源缺乏,若要增加蓄水,未來還必需花3.6億元興建儲水槽,但宏都公司並未將用水計畫送給水利署與自來水公司,因此水利署並未承諾提供宏都公司水源。

田秋堇則表示,林務局在「阿里山BOT開發案」合約中同意負擔阿里山鐵路「天然災害準備金」的80%,此承諾並不合理,不符合BOT開發案「利潤共享、風險共擔」之原則,請林務局檢討說明並正式函覆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

羅志明與林淑芬則指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應徹查宏都建設公司是否有因取得「阿里山BOT開發案」而涉嫌炒股之事。並針對林務局所屬於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列管的六個促參案包含合歡山森林遊樂區、奧萬大森林遊樂區、武陵山莊、阿里山三合一BOT案、富源森林遊樂區、阿里山賓館,應全面檢討並予以廢除。

編按:想要更了解「阿里山森林遊樂區三合一BOT案」,可以參見附件,由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所整理的「阿里山森林鐵路及阿里山森林遊樂區促參案」相關資料。
http://e-info.org.tw/files/active/51/20070214-153746-960212alishan.doc




中華電信財務單位簽了一紙沒有停損契約讓美國知名金融公司樂得坐享巨額匯利
林務局也不徨多讓
怎麼經營苦撐多年
虧損由全民負擔
好日子來卻由財團接手
更不可思議
如果未來天然災害還百分八十由全民扛
好康大部份歸財團
虧損大部份由全體國人來分擔
這不符比例原則
這兩紙契約的共同特色是:
我們擁有一群昏庸無能的準國營事業從業人員和政府官員!

文章發表於 : 2008 6月 19 (週四) 5:55 pm
nycnyc
看到這則新聞真的有讓人恨得牙癢癢的感覺

文章發表於 : 2008 6月 19 (週四) 7:06 pm
Pedro Hsieh
大家努力工作繳稅,結果稅金卻集中於少數人獲得利益,那麼這樣子還叫納稅人嗎?

轉貼嘉義人論壇hara兄的文章

文章發表於 : 2008 6月 20 (週五) 11:44 pm
Guo

文章發表於 : 2008 6月 23 (週一) 11:04 pm
sunje
政府每件事做起來總是會令人擔心,
一件事沒人監督就會出亂子。
應該養成一旦有問題,就要有人負責的風氣,
如此一來,無論無心或有意的過失,才能逐漸減少阿!

發展觀光與生態環境本來就是衝突的,生態學理與經濟實務也往往是對立的,
簡直就是兩難阿。

文章發表於 : 2008 6月 24 (週二) 11:03 pm
hara
sunje 寫:發展觀光與生態環境本來就是衝突的,生態學理與經濟實務也往往是對立的,
簡直就是兩難阿。


其實本來也可以不衝突的
只是必須幫那種「毀滅式的觀光與經濟發展模式」
提供一個解套之道

如近年頗為興盛的生態旅遊即為一例
台灣也能成為歐美人士心目中的賞鳥聖地
賺他們的錢很簡單,把環境保護好,錢就會自動進來
「保護自然人文資源」已是許多國家首要的觀光、經濟發展策略

如德國的節能環保產業,更製造了龐大的經濟產值
將在2030年成為德國的第一大產業

近年的幾本書:如「綠色資本主義」、「從搖籃到搖籃」...等,也都提供了更多不同的生態&經濟觀點

這些案例都是值得我們參考的發展方向
特別是台灣是一個幾乎完全仰賴能源進口的國家
發展低碳節能的觀光、經濟模式
已經是我們這一代人不得不面對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