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劍
老師晚安,
考完試後,回家休息了幾天,同時每天上建築人潛水看大家的討論,
昨晚看到您說「論」劍應如是,便覺得自己也不該再閒著。
敷地計畫與都市設計
伏筆是,考試前,我以社會住宅議題作為住宅類的準備取向(舉凡都市計畫與建築等研討會都一一參加了),因應都市居住空間不足與房價負擔、土地取得不易以及社區公共空間(門禁社區)向市民開放等問題,所以鎖定的是每戶居住單元小、公共空間大這樣的方向。
敷地的考題一拿到,從申論題開始,第一題都市特定地區的總體規劃與推動都市設計的面向、第二題容積移轉制度對現行都市計畫可能之衝擊...
假設申論題與設計題背後的價值邏輯息息相關,那麼我想社區(內)的公共空間,包括【2.共用大廳及相關公共服務設施、3.五戶共用集中綠地】就應朝外部的整體開放。
當時,真看了題目N遍以上,尤其是那句「五戶兩層樓住宅群,各住宅兩層樓面積共100坪」,
苦思:到底是一戶100坪還是五戶100坪,既然寫了建蔽率40%,何苦又規定不相上下的100坪?一戶20坪又有何不可?到底是我國文差還是出題老師國文不好?「五戶兩層樓住宅群,每戶100坪」不是簡單明瞭嗎?
「五戶兩層樓住宅群,各住宅兩層樓面積共100坪」_
我也深陷思索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