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的實質是空間,空間的本質是為人服務。沒有永遠的教室,只有永遠的學習。人生因學建築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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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m761969 » 2012 2月 24 (週五) 5:37 pm
由 L-archi » 2012 2月 26 (週日) 7:29 am
m761969 寫:請教各位專業人士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是否可以提供其他人或公司作為(借道通行)使用?是否有法規規定不同公司及不相同計畫無法(借道)使用?還請各位大大位小弟解答謝謝
由 m761969 » 2012 3月 01 (週四) 1:29 pm
L-archi 寫:m761969 寫:請教各位專業人士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是否可以提供其他人或公司作為(借道通行)使用?是否有法規規定不同公司及不相同計畫無法(借道)使用?還請各位大大位小弟解答謝謝如與原計畫不同,需經欲通行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同意。
由 Miso » 2012 3月 01 (週四) 5:50 pm
由 m761969 » 2012 3月 02 (週五) 11:36 am
Miso 寫:請查"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相關法條
由 Miso » 2012 3月 02 (週五) 12:38 pm
由 m761969 » 2012 3月 04 (週日) 3:45 pm
Miso 寫:1.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借道公文 再以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條文解釋即可. (您說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沒問題)2.上營建署網站查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相關解釋函 如果有與您狀況相同案例即可. 祝您早日解套!
由 dinshin » 2012 3月 04 (週日) 5:56 pm
由 pliotb » 2012 3月 05 (週一) 9:10 am
由 m761969 » 2012 3月 05 (週一) 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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