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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退縮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17 9月 03 (週日) 10:51 pm
jutfq
請問因重建必須退縮3.5米的土地當作人行步道,所有權人有為使用該土地的權利,例如把車上來,會被開單嗎?

另外基地連接計畫道路,所退縮的土地可以當作法定空地嗎

地點在苗栗縣

謝謝

Re: 重建退縮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17 9月 05 (週二) 12:12 am
kkteacher
一,地主可使用,但只能作為人行步道使用,停車算違規使用;若不是騎樓警察則不管,因為私人土地違規停車開罰單的主管機關不是警察局而是縣市政府所屬的建管單位,他們才是違規使用的主管機關。
二,計畫道路範圍不屬於建築基地,不可以當法定空地。

建管行政跑照職訓課程請參考下列布落格
https://arch0986290966.tian.yam.com/posts

Re: 重建退縮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17 9月 28 (週四) 1:45 am
qiqiqi00
你還沒打過砲嗎? 你Out了,丟臉丟幾條街了.告訴你一個神奇的賴: wj46 最近我約4個了.. 大奶主動淫蕩,個個出水很多,淫水氾濫,吹含摳舔樣樣來...(別問我是誰 請叫我鹹蛋超人 我的心願是世界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