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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台中十期三面臨路基地的側院認定與預留深度大小?

文章發表於 : 2010 10月 11 (週一) 9:05 pm
eagle
小弟親戚最近標得台中市十期重劃廍子地區土地,基地類別為住二,面積的長寬為45X25米。目前正在規劃建物配置,由於基地三面臨路,均是超過12米寬度道路,想把建物前院正對30米路,請問兩側12米路所需留設空間是0米?1.5米?3米?還是5.5米? 該區標售土地使用強度表在"住二"未要求側院深度,請參閱http://land.tccg.gov.tw/chinese/landsale/index.php
經詢問熟悉的建築師和代書對於側院和深度兩項認定不一,再問了XX市建管課人員也解釋不同?認為每一側都至少要留3米,針對此情形的問題:
1.前院是否可照計畫的30米路一側認定?
2.側院是否有必要留空間?
3.如果必須要留,請問留多少?
以上三項問題有請各位先進解惑,最好是有法令根據,例如高X市自治條例畸零路三面臨路可不留側院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