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的實質是空間,空間的本質是為人服務。沒有永遠的教室,只有永遠的學習。人生因學建築而美好。http://bbs.archi.sdnl.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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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spring119 寫:還有請問一下:3.原有違建面積應依「臺北市建築物申請補辦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辦理法」第七條檢討這個面積指的是 "容積率" 與 "建蔽率"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