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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內相關的"防燄"規定

文章發表於 : 2011 4月 07 (週四) 9:24 pm
knightw
各位前輩大家好,
小弟想請教關於國內相關的"防燄"規定,

1.除了消防法有限制特定場所要在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之防燄物品(網目在12mm以下之施工用帆布)以外,有其他對於"防燄"有要求的規定嗎?


2.國內若無相關規定,除了消防法規定場所之材料需有防燄性以外,其他的材料,為什麼還有人要花錢用防燄的呢?

3.國外對於防燄的管制,有甚麼樣的認證方式與做法呢?

文章發表於 : 2011 4月 08 (週五) 12:18 pm
jjjjjames
1.舉凡與整個營建程序有關的法令:諸如建管、消防、電信、機電、排污水等範疇,用邏輯性的方式想一想,是否還有其他防焰要求?小弟的認知裡除了消防法(非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11條外,應無其他跟防焰有關之規定,閣下若有疑慮,不妨在翻閱技術規則一番。
2.至於為何有人花錢用防焰?
可能性比較高的原因有:
1.外國業主,經常要求高於法規標準,畢竟法規是「最低標準」,不是「安全保證」。
2.科技類廠房:消防工程占整體建造費相對低,完整的消防設備與設施可以大大降低他們的保險費。
國內廠規模來說消防設備費用如1億就非常大規模了,但一次火災損失卻可能是上百億。
3.國外的防焰認證,小弟非專家,但建議您到Underwriter laboratory(UL)或FM approval網站找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