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防火構造物與防火構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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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防火構造物與防火構造物

文章kevin3713 » 2012 4月 17 (週二) 3: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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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們
我預計使用一塊50坪一樓高的鋼構房子準備給超商使用
房屋兩面是大馬路~後面是大空地~另一邊有鄰房
想請問申請的時候可以列為非防火構造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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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3713
 
文章: 1
註冊時間: 2012 4月 17 (週二) 3:19 pm

文章KYCC » 2012 4月 19 (週四) 7:18 am

沒人回答,因為不知道從何答起.
建議google建築技術規則-防火間隔-第110條 及 第110-1條 , 看過以後再發問,會比較知道要問甚麼.
當然直接找個專業的問比較快,不然要從頭說起,東西太多,大家懶得打字吧!
供參~
KYCC
 
文章: 52
註冊時間: 2010 9月 11 (週六) 12:56 pm

文章fasun » 2012 5月 22 (週二) 10:13 pm

這種大小房子 大概一定須建築師設計監造 你就交給建築師去煩惱吧
fasun
 
文章: 53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9 (週一) 4:29 pm

文章ufjfgeo » 2012 5月 23 (週三) 4:53 pm

您好:
第八十四條之一 非防火構造建築物之外牆及屋頂,應使用不燃材料建造或覆蓋。且基地內距境界線三公尺範圍內之建築物外牆及頂部部分,與二幢建築物相對距離在六公尺範圍內之外牆及屋頂部分,應具有半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其上之開口應裝設具同等以上防火性能之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但屋頂面積在十平方公尺以下者,不在此限。

第一百十條之一 非防火構造建築物,除基地鄰接寬度六公尺以上道路或深度六公尺以上之永久性空地側外,建築物應自基地境界線(後側及兩側)退縮留設淨寬一.五公尺以上之防火間隔。一基地內兩幢建築物間應留設淨寬三公尺以上之防火間隔。 前項建築物自基地境界線退縮留設之防火間隔超過六公尺之建築物外牆與屋頂部分,及一基地內二幢建築物間留設之防火間隔超過十二公尺之建築物外牆與屋頂部分,得不受本編第八十四條之一應以不燃材料建造或覆蓋之限制。

除了上述條例,還有第三章的非防火構造建築物定義,您可能要告知自己基地有多大,面臨道路寬度,該基地土地使用分區為何,如果都OK的話是有機會的~
ufjfgeo
 
文章: 2
註冊時間: 2012 5月 23 (週三) 4:30 pm
來自: 台北

文章f123k » 2012 10月 10 (週三) 12:52 am

這要分2個層次來分析
第一是建築物本身需不需為防火構造的規定
第二是與鄰地的的防火間隔問題
對於防火構造依第六十九條G類未超過2000...所以可以不用做防火構造..但是主要結構還是要不燃
再來鄰房防火間隔依第一百十條之一後面前路有6米以上後面空地跟靠鄰房的只要地界線退6米以上就可以無須做防火了
f123k
 
文章: 3
註冊時間: 2012 10月 10 (週三) 12:43 am

文章ecohsu » 2012 12月 13 (週四) 9:00 pm

f123k 寫:這要分2個層次來分析
第一是建築物本身需不需為防火構造的規定
第二是與鄰地的的防火間隔問題
對於防火構造依第六十九條G類未超過2000...所以可以不用做防火構造..但是主要結構還是要不燃
再來鄰房防火間隔依第一百十條之一後面前路有6米以上後面空地跟靠鄰房的只要地界線退6米以上就可以無須做防火了


您好,

就您所提的兩個方面檢討下, 兩種是否要同時考慮?
舉例:
1.符合G類未超過2000平方公尺, 所以不需防火構造.
那我是否不用去退縮6米?
2.另一種, 若我已經退縮6米,馬路也有6米寬, 那我是否可以建造2000平方公尺以上的G類非防火構造建物?

煩請釋疑, 謝謝
ecohsu
 
文章: 1
註冊時間: 2012 12月 13 (週四) 8:51 pm

文章noise » 2012 12月 26 (週三) 11:24 pm

您好,
就您所提的兩個方面檢討下, 兩種是否要同時考慮?
舉例:
1.符合G類未超過2000平方公尺, 所以不需防火構造.
那我是否不用去退縮6米?
2.另一種, 若我已經退縮6米,馬路也有6米寬, 那我是否可以建造2000平方公尺以上的G類非防火構造建物?
煩請釋疑, 謝謝[/quote]

我幫你回答...
1.依據 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篇 3-3條.....你應該算G-3.
依據 建技 69條....G類組 3樓以上之樓層或總樓地板面積2000平方公尺以上應為防火構造物.這應該解釋說.你興建樓層數1-2層的範圍.是不需要防火構造.3樓以上(包含3樓) 就需要防火構造.總樓地板面積超過2K平方公尺就不論蓋幾樓(就算只蓋1樓)都必須是防火構造物.

非防火構造物是否要退縮6米可以依據建技110-1條規定.需建築物之基地境界線(左右及後側)各退縮1.5m的防火間隔(但會影響開窗.詳110條 第2款 第3款 第4款規定).

但建築物為非防火構造物退縮基地境界線未滿6米之外牆與屋頂.必須受到第84-1條限制使用不燃材料(半小時防火時效)...這樣解釋的夠清楚了巴~

2.依據上條規定(69條).已經說的粉明白了.只要總樓地板面積 2K平方公尺以上就必須是防火構造物(不管你蓋幾樓都算)....這跟基地境界線退縮深度沒啥關係.是跟你外牆與屋頂有關.

所謂防火構造物的定義.在建技第70條應該說明的粉清楚.防火構造物指的是承重牆.梁.柱.樓板.屋頂...跟退縮是不是用不燃材料是2碼子的事.上面的說的沒錯.應該稱不燃建築物...

結論...你真的只想蓋非防火構造物.那就把總樓地板面積控制在1999平方公尺以內.然後左右及後側都退縮6米以上.最多蓋2樓(每層999.5平方公尺以內)...就可達成!!

不過我粉納悶的是現在基本上粉少人在蓋非防火構造物.你的狀況評估起來就算防火構造物也只需1小時防火時效.現在滿多鐵皮屋基本就一小時起跳.可以用鋼構+1小時防火時效的外包材或者磚構造就搞定這問題啦....何況你要開超商.總不會用木構造蓋房子巴(一般也只有木構造才會有防火時效問題)...冏

一個路過的建築設計師留...若小弟有錯誤解釋.請糾正海涵~.
noise
 
文章: 68
註冊時間: 2008 6月 05 (週四) 1: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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