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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牆壁不保了!

文章發表於 : 2013 9月 02 (週一) 1:30 am
Jenny
 
我跟隔壁鄰居有問題衝突: 他最近建一棟三層樓房子, 沒有圍牆, 昨天突然對我說要跟我共用我家的牆,我儍眼了,明明是我的牆壁,為何要公家?但我又不知道怎麼去據理力爭?   想請教各位建築答人:有什麼建築法規是保障我們用地人的權益嗎?例如防火牆,防火通道之類的法條, 可以讓他乖乖地築一面圍牆,不要跟我共用牆壁.謝謝各位大德幫幫我!

文章發表於 : 2013 9月 02 (週一) 8:45 am
Pedro Hsieh
蓋圍牆需要申請雜項執照,經主管機關許可以後才可以興建。

文章發表於 : 2013 9月 02 (週一) 9:14 am
dpd0525
昨天突然對我說要跟我共用我家的牆

這就是為求最大建蔽建築寬度 將地界線與建築線重疊的規劃後果 :lol:

文章發表於 : 2013 9月 02 (週一) 10:10 am
Pedro Hsieh
地界線不等於建築線

共同壁?

文章發表於 : 2013 9月 02 (週一) 10:52 pm
barbarian
這聽起來,像是共同壁問題,可否有圖為證

"共同壁"係屬民法事件!非屬行政法---建築事件!

文章發表於 : 2013 9月 03 (週二) 10:21 am
mth0715
:shock:
setq1.首先確認你的與臨房土地界線自已有沒有退縮建築,沒開窗1m以上,有開窗為1.5m以上!詳細尺寸sec---建築技術規則,都市計畫法規及當地建築管理規定!
setq2.確定有退縮建築合法令,依法可拒絕!但是可能就鄰居關係可能就會認定不好!
setq3.如確定沒有退縮建築,依法是"不可拒絕!"因為你以經跟人家先簽了"共同壁協定",依民法規定"共同壁"係為共同持有,新設,變更及滅失應共同負起權利及義務!sec---民法判例!
setq4.如果不知道到底有沒有退縮建築,可以先到建管處申請建照建築圖,再到當地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鑑界的地界不一定要釘下去!畢竟地界要三方確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