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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建照前,要先申請"指定建築線"的目的與意義?

文章發表於 : 2014 3月 17 (週一) 12:38 am
Joy
如題。 我知道要先申請"指定建築線"才能申請建照,但是其意義與目的為何ㄋ??

文章發表於 : 2014 3月 17 (週一) 1:48 pm
府城人
指定建築線主要功用係確定建築基地是否有鄰接道路及其道路寬度如何,並一併加註土地性質,例如都市土地其土地使用分區為何,不過仍有一些土地經當地縣市政府公告是可以免指定建築線,而這些土地通常是位於重劃區

文章發表於 : 2014 3月 17 (週一) 2:52 pm
Joy
所以,事先申請"指定建築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建商已經明確知道該土地的是用規範、是否需要後退及門面要在哪個方向??

文章發表於 : 2014 3月 17 (週一) 11:26 pm
府城人
指定建築線的確可以了解土地基本規範,退縮牆面線規定,但一般無法規範至門面留設的部分。

文章發表於 : 2014 3月 19 (週三) 8:28 am
gorenew2
建築法
第 42 條
建築基地與建築線應相連接,其接連部分之最小寬度,由直轄市、縣 (市
) 主管建築機關統一規定。但因該建築物周圍有廣場或永久性之空地等情
形,經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認為安全上無礙者,其寬度得不受
限制。
反之無建築線者,即為不可建築之區域。

文章發表於 : 2014 3月 22 (週六) 11:00 am
MSH徐
至於農舍或農業設施建築物興建時,是否一定要申請指定建築線,可參閱0950316內政部營建署營署建管字第0952904460號函,可授權各地方建管自治條例規定。例如臺中市建管自治條例已修訂為免鄰接建築線。
圖檔
圖檔

文章發表於 : 2014 3月 22 (週六) 7:23 pm
L-archi
建築基地與建築線應相連接
目的:為了釐清建築法適用範圍、確定公共設施的連接位置,排水管線、維生管線、電力、自來水等等的連接位置。

另外建築法的道路只有3種
1.都市計畫道路
2.公路系統
3.現有巷道
以上道路邊界線就是建築線。

文章發表於 : 2014 3月 27 (週四) 10:51 am
vanserce2
還有一個比較關於民生的
就是排水與相關管線的進入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