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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先進一些建築技術規則或法規問題(詳內文)

文章發表於 : 2014 8月 30 (週六) 11:04 pm
sotazu
小弟在高雄興建一批五樓半透天(基地是住五,建蔽率60% 容積率420%),請照圖面為一樓到五樓平面圖+屋突平面圖及屋頂平面圖(有電梯無地下室),屋突樓層有規定樓層面積不得超過25平方公尺。
可是小弟我把增建平面圖的尺寸誤套用下去了,自己算了下 面積為26.15平方公尺,目前建物為快拆架階段,請問各位先進有沒有不用打除重做的方式,用建築法規去解釋及變更設計這方面去動作呢?(例如屋突平面圖更改為六樓平面圖)。
別叫我找建築師,已經問過了,叫我打掉重做!!!請各位先進指點一下~~感恩!!

文章發表於 : 2014 8月 31 (週日) 6:44 pm
夜規人
1.不能以六層樓解釋,因為會有設置兩支安全梯的問題,再者容積應該都在樓下用完了,不會有剩的讓你拿到六樓使用。
2.是否有其他解決方式?
沒看到圖不瞭解你的設計沒人能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