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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有一座直通梯,可否設計為安全梯,而免計容積?

文章發表於 : 2015 5月 23 (週六) 12:36 pm
jeffer
問題是新建集合住宅五樓, 僅設樓梯一座 和電梯一部
電梯2公尺 --> 梯廳2公尺 -----> 牆+防火門 --> 直通樓梯
各戶皆由梯廰連接大門

請問以上是否成立?

參考法條:
二、二分之一以上透空之遮陽板,其深度在二公尺以下者,或露臺或法定騎樓或本編第一條第九款第一目屋頂突出物或依法設置之防空避難設備、裝卸、機電設備、安全梯之梯間、緊急昇降機之機道、特別安全梯與緊急昇降機之排煙室及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之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得不計入容積總樓地板面積。

Re: 如果只有一座直通梯,可否設計為安全梯,而免計容積?

文章發表於 : 2015 5月 26 (週二) 9:20 pm
lynchf
依建技規則 第九十六條
下列建築物依規定應設置之直通樓梯,其構造應改為室內或室外之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且自樓面居室之任一點至安全梯口之步行距離應合於本編第九十三條規定:
一、通達三層以上,五層以下之各樓層,直通樓梯應至少有一座為安全梯。

Re: 如果只有一座直通梯,可否設計為安全梯,而免計容積?

文章發表於 : 2015 10月 07 (週三) 10:23 am
agi
技術規則第162條第一項第二款

Re: 如果只有一座直通梯,可否設計為安全梯,而免計容積?

文章發表於 : 2015 10月 07 (週三) 1:43 pm
陳明城
當然可以。

我設計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