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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笑話,天堂跟地獄因為邊界圍牆倒塌了要進行訴訟,結果天堂裡找不到律師可以代表,因為天堂裡沒有律師!
說實在的我沒甚麼律師界的朋友,而有幾個事情甚至讓我對律師的印象並不好!像最近爆發的法官貪瀆案,還有一些挑撥人性倫理的判決,更讓我加深對於現在司法體制的不信任!
如同我看台灣人民對民主與法治的認知一樣,其實還是很不成熟的;立法從嚴、執法從寬,法理情、情理法,看關係、看人辦,所以從違章的普及可以反推人民對法治的認知問題,而從這個認知問題可以一窺人治的體制結構問題,而從這個結構問題可以推導出會有甚麼樣的地方代表、政務官,而就連終結裁判的法官都可以糜爛,那麼可想而知,這個體制結構真的需要大大的改革才行!
我想不論是醫師、律師、公務員、行政、立法、審計、監察、司法人員乃至於廚師、工人…士農工商,在我們專業證照分工下大家都屬專業人士,在法律畢竟是人訂的,是人訂的就難免會有立場問題,而問題終究會回到人性之間的互動關係,如果沒有正面而彈性的人性文化,那麼這個體制是沒有靈魂的!
就像一間房屋的使用,就算是空間再怎麼的新潮設計,雖然沒能考慮到空間的目的與人的正面活動,那並不是好的房屋,但是就算是有問題的房屋,如果會使用的人還是能夠有好的家庭;從人的專業價值、專業精神到所分工合作的體制,我想不可能一轉眼間就完善,但是我想每個人應該從內心尋回正面人性的價值並堅守執事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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