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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關於建築師考照資格

文章發表於 : 2015 4月 07 (週二) 8:52 pm
TaibearLin
小弟有個問題想請問各位建築界前輩

本人目前在日就讀大學建築系四年級(正規大學非專門學校)
已取得所有在日本考取一級建築士資格所需的學分
因為個人因素,目前沒有打算在日本考取一級
(沒有時間無法規劃在日取得兩年建築實務經驗,一級需畢業後兩年的實務經驗才有報考資格)

想請問這樣子我回台灣後有沒有辦法直接報考台灣建築師的考試??
另外想請問有沒有前輩知道,在台灣的實務經驗在日本承不承認?

Re: 想請問關於建築師考照資格

文章發表於 : 2015 4月 08 (週三) 2:09 pm
YJHTIG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

第 五 條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建築、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與都市計劃科、系、組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學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學院建築研究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第一款規定之科、系、組開設之建築設計十八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第一款規定之科、系、組開設之建築設計十八學分以上;及建築法規、營建法規、都市設計法規、都市計畫法規、建築結構學及實習、結構行為、建築結構系統、建築構造、建築計畫、結構學、建築結構與造型、鋼筋混凝土、鋼骨鋼筋混凝土、鋼骨構造、結構特論、應用力學、材料力學、建築物理、建築設備、建築物理環境、建築環境控制系統、高層建築設備、建築工法、施工估價、建築材料、都市計畫、都市設計、敷地計畫、環境景觀設計、社區規劃與設計、都市交通、區域計畫、實質環境之社會計畫、都市發展與型態、都市環境學、都市社會學、中外建築史、建築理論等學科至少五科,合計十五學分以上,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有證明文件。
       四、普通考試建築工程科考試及格,並曾任建築工程工作滿四年,有證明文件。
       五、高等檢定考試建築類科及格。

如果被教育部承認學校~沒問題可考
不過動作要快
建築師考試將實施新制,針對設計學分有比較嚴格規定, 如日本學校建築設計學分夠,因應新制就比較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