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大利多 放寬容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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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大利多 放寬容積率

文章L-archi » 2007 11月 15 (週四) 4: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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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大利多 放寬容積率

【2007-11-15 / 工商時報 / 焦點新聞 / 呂雪彗、于國欽∕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天釋出提振房市大利多!未來中央決收回都市更新擴大建築容積獎勵政策權,獎勵項目與額度由中央統一訂定,包括未來有節能、省源、綠色建築設計及無障礙空間等貢獻者,都可獲得容積獎勵。此外,新增指定高鐵捷運等四大策略性再開發地區(高度開發地區),可再放寬容積獎勵上限由一.五倍提升為二倍,或由各該建築基地法定容積○.三倍加上原建築容積,放寬為○.五倍加上原建築容積,第一階段適用都市更新程序,下階段將擴大至非都更程序也可適用。一般都市更新 增訂獎勵項目,讓符合節能省源及無障礙空間等建築,儘量取得 ○.五倍獎勵額度。內政部昨天在院會提出報告表示,依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現行都市更新案的容積率為法定容積率的一.五倍,換言之,只要都更案符合地方政府所規定的相關獎勵項目,便可享有這○.五倍的獎勵容積率,但由於地方政府獎勵項目訂的太少,業者經常只能符合幾項,而難以完整的獲得○.五倍的獎勵額度。營建署官員表示,為讓地主及業者提升參與都更案的意願,因此政院昨日決議將這套獎勵標準收回由中央訂定,訂定都更案作業準則(SOP)審議機制,未來的獎勵項目不會只訂五、六項,估計會訂十多項或更多,只要開發案符合其中幾項(也許五、六項),便可享有○.五倍的額度。營建署長林欽榮說,都更案無明確審核時程,一個案件動輒審查二至三年,缺乏透明度且遙不可及,讓都市更新者及地主信心瓦解,未來統一訂定獎勵項目範圍及審核機制,可使都更案推動大躍進。據悉,內政部近期將召開公聽會,徵詢各界意見,訂定獎勵範圍,凡對都市景觀作出省源、節能、綠建築及無障礙空間環境等貢獻,都可增容積獎勵。策略性再開發地區 容積獎勵上限由一.五倍提高至二倍,或現況容積加○.五倍的法定容積。此外,將透過地方都市計畫變更程序,指定策略性再開發地區,可再鬆綁容積獎勵上限,由上限一.五倍提高至二倍,或現況容積加○.三倍法定容積提高為現況容積加○.五倍的法定容積。策略性再開發地區包括,高鐵、台鐵、捷運場站四百公尺範圍內;水岸、港灣周邊適合高度再開發地區;配合國家或地方重大建設發展需要辦理更新者;振興老舊社區經濟產業、重塑都市機能辦理者,民間也可申請變更,但面積需達五千平方公尺以上,初期由都更程序適用,未來將擴大至非都更程序。以「住四」土地為例,法定容積率為三○○%,即一坪土地可蓋三坪房屋,若是四大指定策略性再開發地區,一坪土地可蓋到六坪房屋。官員說,但為避免圖利業者之嫌,投資者因容積提高而增加利益,扣除成本後必須回饋政府,回饋比例上限為四○%。內政部長李逸洋表示,可望五年內增加二百個都市更新案,以每案約五十億元計算,可產生一兆元民間資金投入都市更新,產生二兆元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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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archi » 2007 11月 15 (週四) 4:23 pm

容積放寬房市利多 加速都更開發 全台200處 效益2兆

【2007-11-15 / 蘋果日報 / 頭條要聞 / 徐珮君、郭及天╱台北報導】
【徐珮君、郭及天╱台北報導】為加速推動都市更新,行政院會昨釋出利多,通過放寬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措施,內政部長李逸洋預估,未來五年在北中南將有兩百處都市更新開發案,每處投入五十億元,總計將有一兆元投入,更可帶動兩兆元經濟效益。建商普遍認為,此政策可加速如台北市萬華、大同等老舊社區的更新速度,大幅調整都市機能和景觀,「方向正確。」政策宣布潤泰創新執行長劉忠賢表示,雖然地方政府的審查容積東扣西扣,使得目前在台北市所能爭取到三成以上容積獎勵已是少數,但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上限提高,仍有助於三樓以上老舊建建築住宅改建。劉忠賢說:「政府落實公權力清除地上物佔用、以及不同意更新的『釘子戶』問題,是比容積放寬更重要的議題。」取例日本六本木之丘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認為,「對於違章建物佔用比例高的土地,較有機會受惠。」但目前一點五倍法定容積很多建案都爭取不到,例如百分之二十上限的開放空間獎勵也必未必用完,如果一點五倍法定容積放寬至兩倍,在既有的六項獎勵指標外,勢必有新增指標及放寬,對於建商投資才有誘因。信義房屋企研室主任蘇啟榮表示,以法定容積百分之三百的住四土地來說,若依研擬中的新規定,容積上限從百分之四百五十將提高到百分之六百,可興建接近十坪的樓地板面積,可讓如台北市萬華、大同等舊社區都更的腳步加速。李逸洋指出,容積獎勵範圍由原定不得超過建築基地一點五倍的法定容積,擴大為兩倍;或建築基地零點三倍的法定容積再加其原建築容積,擴大為零點五倍。李逸洋說,《都市更新條例》實施以來,過去九年僅核定一百六十多個案,問題就出在容積率放寬標準不足,缺乏誘因,因此,政府參考日本六本木之丘、惠比壽等,原本是水岸、港灣等老舊地區,經劃定為「高度再利用地區」,給予提高容積獎勵額度。中央設專責機構作業營建署長林欽榮也宣布,中央將成立「都市再開發機構」,做為都市更新及策略性再開發地區作業平台;行政院長張俊雄也指示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儘速修定相關法規,早日落實執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委張景森表示,為加強都市更新的地主整合前端作業,經建會將與銀行、建商等合作,合資五十億元籌組都市再開發機構,政府出資不會超過一半,只是目前並沒有時間表,「愈快成立愈好。」都更容積率放寬獎勵條件資料來源: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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