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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建築》都會區建築安全與地震
【經濟日報╱張州男】 2007.11.21 03:20 am
普羅大眾每天忙進忙出,概為謀求「安居樂業」。但台灣位於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交界,板塊間的交互碰觸推移,似地牛相鬥而永不妥協,難免發生人人都怕的大地震,而怕的癥結在於建築設計與施工品質。
美國自1989年Loma Prieta地震後,持續加強防災及提升防震措施,率先引進「耐震性能設計」新理念。同是強震頻繁的日本,在1995年阪神大地震後,更以人命安全、可修復性與使用機能等性能作為建築設計的導向。可惜美、日的經驗並沒有即時被國內吸收,直至1999年921地震的教訓後,國人才開始積極跟進,與國際技術接軌。
「耐震性能設計」的概念,除了控制結構變形與分析技術上更為精準外,也鼓勵採用隔震、制震技術及新耐震材料,力求減輕災損。其成效已被公認為本世紀最具前瞻性的耐震設計。部分理念亦被落實於美、日、紐澳、加拿大等國之耐震設計規範中,國內近年來也在此方面有不少努力,惟尚待進一步落實。
然而,台灣早期的建物,部分的基礎處理草率,施工品質較差,使用管理不善。雖於1996年後將室內裝修納入管制,但有些在裝潢時擅將外牆、剪力牆打除、另加夾層、屋頂加建等降低耐震強度;此外,被921震傷的建物,有些未能確實補強或拆除重建,重新包裝後,避風雨有餘,耐強震可能不足。至於在921強震後的新建房屋,固然提高了設計標準,但這幾年來由於土地、建材、人工成本高漲,部分建商為壓低成本,難免偷工減料,如果加上對營建施工的監造及政府建築管理不切實際,以致施工品質雖比921震前高,卻隨著震災的夢魘淡忘而逐漸忽視品質的重要性。當然也有部分營建商不但堅持施工品質,且把防震系統提升到隔震、制震配備,在房屋市場頗受青睞。
就都市計畫面看,全省有51條明確活動性斷層及成千上萬的小斷層。既有或新的都市計畫,因涉及人民權益和需求條件,要完全避開斷層確有其困難,何況震源常發生在地面下或海底下數十公里,釋出的震能也不一定沿著那一條斷層冒出,此情形可從921集集地震得知。
另者,人口不斷湧向都會區,都市因此漫延、擴大,高樓林立。又依水利署調查,台北盆地的地下水位已回升至海平面同高,地下水充足,一旦發生大地震,位於砂土地區可能產生「土壤液化」及「震波放大」效應,將造成不堪設想的災難。
從建管體制看,縱使政府強調設有營造商的自主檢查、代表業主的建築師監督營造商、政府的管制等三道防線的「三級品管」,但長期以來,部分的民間營建業自律性低,且建管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人力不足,現場查驗備受非議。遂在高唱便民及尊重專業的美名下,於1984年推動「行政與技術分離制度」,政府建管人員只審查建築師簽證資料、產權資料等是否齊備,再予核發建築執照及行政管理。現場僅限於核對放樣及查察工地安全、衛生措施等,施工勘驗則轉嫁建築師及專業技師簽證負責,營造商則在出事時才予追究責任。至於高逾50公尺以上及隔減震系統等特殊結構則委外審查。政府如此淡出施工品質監控的重要角色,民間專業又往往有責無權,致施工查驗可能形成三不管的灰色地帶,好在國內已積極推廣兼具設計與施工的「耐震標章」,將助益於建物安全。
反觀日本在阪神大地震後,政府更積極介入建築管理,於1988年大修建築基準法,創設「確認與檢查制度之開放民間」及「雙軌制之中間檢查制度」,並宣示:「確保全國建築物安全係為國家責任」。1998年政府更善用民間專業與豐富的人力資源,也賦予責任與充分權力,並能從嚴管制,徹底執行,值得借鏡。
基於地震無法避免,也無法拒絕,我們須勇於面對事實,切實強化所有新、舊建物的耐震功能和使用管理,速檢討改進施工勘驗的有效機制,並全面推動「耐震性能設計」,多管齊下,則或可趨吉避凶、安居樂業。
(作者是中興工程顧問社高等顧問)
【2007/11/2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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