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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期間有關山坡地社區、廣告招牌及施工中工地應加強防颱措施
鑑於往年颱風來襲常造成建築物不少損害,有關於施工中之圍籬、鷹架、工地及山坡地住宅周邊排水設施、社區水土保持設施維護、商店廣告招牌等均應加緊做好防颱準備。
都市發展局 丁局長提醒,若遇颱風來襲或氣象局發佈豪雨特報時,應檢視自身所有之廣告物是否設置牢靠並加強安全措施?若屬傾頹朽壞或破損之廣告物,或僅以繩索固定之帆布廣告,或竹鷹(鋼管)架廣告物等,即應自行撤下,以維護安全且防患於未然。否則倘因廣告物掉落致生他人損害者,視情節輕重,負有過失傷害、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或業務過失致死等刑責,不得不慎。然市民若於颱風或豪雨來臨前,發現搖搖欲墜之危險廣告物,
請儘速通報建管處公寓科(通報專線:2725-8388或2725-8389)
丁局長亦呼籲如經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施工中工地之營造廠商應立即派員檢查工地鷹架、護網、帆布、安全圍籬、行人安全走廊等設施,並加以錨固及強化(如以支撐錨定、繫接於結構體上、帆布無法抗風時,請暫時綁紮或卸除,颱風過後應迅速恢復),並立即清疏排水溝淤積物。颱風登陸期間各工地應指派負責人至現場待命處理緊急應變事件,颱風登陸過後更應迅速整頓恢復市容。如有緊急狀況,隨時與
臺北市災害應變中心聯絡(電話:2729-7668轉6950~61)、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搶救執行中心(電話:2725-8200~7)、建管處施工管理科(電話:2725-8383)。」建築管理處 何處長進一步說明本年度執行列管124件民間建築工程自設沉砂池疏浚檢查工作,已於6月11日完成,尚有15件檢查不合格者,已要求清疏義務人務必在30日內完成清疏,屆時本處將會同產業發展局辦理複查,若仍未改善完畢,將依違反水土保持法重罰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請未完成沉砂池清疏者,應善盡清疏義務人責任,儘速完成清疏工作,以免重罰,如
民眾對沉砂池清疏工作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巷建管處使用管理科洽詢(服務專線:2725-8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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