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農民有0.1公頃農地可建農舍


國內外相關訊息公告、新聞轉載。

文章L-archi » 2007 12月 19 (週三) 11: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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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怕就是違規使用的問題,很多農舍蓋了不是當農民耕作休息使用,而是當豪宅或是違章工廠,尤其是違章工廠影響環境污染的問題,最是恐怖。中南部地區有些種植稻米、蔬菜的農地旁邊就是工廠,真擔心我們吃的米蔬菜安全嗎?
違章工廠的使用將污染的成本移到社會大眾,這是臺灣現在很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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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Pedro Hsieh » 2007 12月 19 (週三) 11:42 am

聯合國的亞太蔬菜中心還在台灣,台灣的農業科技沒有競爭力?
歐洲、美國會不保護自家的農業?別忘記人類生病需用的藥品有很多需來自高品質的農業作物!
有機會到先進國家看看吧!真正的科技基礎來自農業科技。
Pedro Hsi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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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kschen » 2007 12月 19 (週三) 11:47 am

農地內的違章工廠是另一個問題,是鄉鎮公所敢不敢取締的問題

違章工廠大部份根本沒有以「農舍」去申請啊,所以「農舍」的法規如何訂定,無論寬鬆,都與違章工廠主人的決心無關,他們照蓋不誤。

幾星期前,苗栗有家地下爆竹工廠爆炸,老板死了,員工也死好幾個

鄰居有人玻璃破了,學校玻璃破了,鄰居大罵沒良心(只差沒講死好應該),電視上一看,那座爆竹工廠的廢墟,遠超過農舍應有的規模,根本沒有去申請啊。

檢舉違建是人人可以做的,鄉鎮長也是他們選的,鄉鎮公所不執行違建拆除,使公共安全不被重視,有時只能狠心期待多爆幾個地下工廠,才能喚醒這群笨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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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debby » 2007 12月 19 (週三) 2:42 pm

個人前幾天看了這個新聞之後,有個感慨說不知道為何要修這個法?而用意在那裡?但感覺上是圖利建商的感覺居多,並沒有對真正農民使用者有多大的回饋,雖然我也不反應將這個土地限制變為0.1公頃,但是如果為防止不當使用是否應該有新的條件來限制這些開發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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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d8714303 » 2007 12月 20 (週四) 2:11 pm

看到這篇新聞
第一個反應是(以一個沒有農地、非農民身份的角度想):

嘉南平原地景風貌將更快速的改變,而且是負面的改變

個人覺得農地蓋農舍,或是農地變更變定為特地目的事業用地作工廠這件事情來說,公部門似乎根本沒有總量管制,加上違建拆除的速度趕不上蓋違建的速度,應該說是用放任的態度來管理。
農地在還沒"有秩序的"規劃之前,基本上是設計用來種植農作物用的,例如灌溉水道、排放水道、臨接路寬等,如果作為工廠、住宅使用其廢水、廢棄物的排放是否會超出原來容許的負荷?
有待考量,我是贊成位於都市邊緣不適合耕作的農地有計畫的變更,改作為有利發展經濟、社會福利等用途。

另外想到一個問題,我還是搞不清楚我國的國土發展計畫主要方針是什麼?
上網查到這裡有介紹荷蘭農地開發為住宅的介紹 再談荷蘭土地與社會住宅政策


另一個以農民的角度來想:

我辛辛苦苦種的蔬果、米賺不到什麼錢,都被菜蟲賺走了,都吃不飽了,好不容易存了點錢想在自己土地蓋個可以遮風避雨的棲身所,便宜一點的鐵皮屋。你們政府也管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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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kschen » 2007 12月 20 (週四) 3:01 pm

d8714303 寫:嘉南平原地景風貌將更快速的改變,而且是負面的改變


我是認為會有改變,但幅度有限

嘉南平原農村,沒有那麼大的房屋需求量(看看非農地的聚落,近十年來新建住屋的量)

農村持續人口外流,很多老三合院破敗沒人住。

眼前的將來,在農地的民宿、養老的需求,也是有限。

另外舉一個例子,台北淡海新市鎮。原本是一片農地,變更為真的建地(比起這次農地農舍政策還猛),結果公共設施配套,及重大建設配合不足,淡海新市鎮,搞了十五年,還是空地雜草一堆。

底下是「三年前」的淡海新市鎮衛星照(當然現在房子會多一點點)

圖檔

淡海新市鎮也只搞成這樣,我其實不擔心嘉南平原的農地會有大變化。


至於台灣農業有沒有未來,目前有個變數

就是酒精汽油在原油一桶破百美元(甚至二百美元)以後,極可能成為新的能源來源

植物酒精(以甘蔗、番薯提煉),有可能成為新的「油」源。

台灣種甘蔗不但有百年歷史,技術是世界級的,舊糖廠土地也都還在。

這個因素下去,也許台灣的農業有可能像1930,1940年代那樣,生產甘蔗做能源,其他農地則生產食用作物。農業有可能又重回台灣的經濟主力。

當然這種預測,也不是沒有別的聲音

有人認為加拿大、美國的油田認真去開採,世界石油能源危機可以解除

也有人認為百元一桶石油,只是一個暫時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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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hara » 2007 12月 21 (週五) 11:38 am

補充一些資訊:

1.營建署提出「農村改建方案」(行政院96年10月22日院臺建字第0960043840號函核定)

其「 執行策略」包括:

一、集村化投資改善策略

由內政部與各地方政府於都市計畫範圍以外之鄉村地區,辦理下列三項工作:

(一)農村社區公共設施改善。
(二)鄉村地區私有合法住宅修繕或興建之補貼或設計、修繕之協助。
(三)田園社區開發。

二、完成「農村改建條例」草案之立法,成立「農村改建基金」,據以實施。

2.未來(或現在已經)出現的「頂級農舍」的「奢華時尚」,勢必會愈來愈多。一戶兩千萬的「農舍」,附帶私密的農地莊園,將是「富豪自耕農」的新一波的房地產消費吧。

參考網站:「大平窩村」(半畝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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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kschen » 2007 12月 21 (週五) 12:54 pm

hara 寫:2.未來(或現在已經)出現的「頂級農舍」的「奢華時尚」,勢必會愈來愈多。一戶兩千萬的「農舍」,附帶私密的農地莊園,將是「富豪自耕農」的新一波的房地產消費吧。

參考網站:「大平窩村」(半畝塘)


您舉的這個例子:

1.它是「集村方式興建農舍」,與本欄講的0.25公頃降到0.1公頃的農舍最小土地面積的事(這裡是單一農舍),是無關的

詳: 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 ... =1M0110013

第八條

或者可以這麼說,最小面積怎麼改,都不影響這種集村式的個案推動的誘因。這種集村式農宅,才是建商要炒作的標的;一地一戶的農舍,大部份都是地主自用。

2.這個例子,依我所見,成立的原因是有高鐵新竹站(對富豪來說,交通便利還是很重要,他們即使定居在此,仍常需要回到都市),再者是看上竹科有一批四十多歲錢賺夠了準備退休的中年人(客源)。這種個案,我不認為現階段在新竹以外的地方有可能出現,十年後是難講啦。
最後由 kschen 於 2007 12月 22 (週六) 1:41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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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kschen » 2007 12月 21 (週五) 1:01 pm

hara 寫:2.未來(或現在已經)出現的「頂級農舍」的「奢華時尚」,勢必會愈來愈多。一戶兩千萬的「農舍」,附帶私密的農地莊園,將是「富豪自耕農」的新一波的房地產消費吧。


因為有建蔽率的限制(十分之一)
最小土地變小後,小宗土地能蓋的農舍,還是縮水了
可能就不算豪宅了

回到本欄主題
最小面積變小,我認為是讓農舍興建門檻降低
讓小土地的農人,得以在自己農地上建自用農舍(原本不行)

門檻降低後,要建「豪宅式農舍」,還是得找大一點的農地,
甚至是是超過舊法規標準面積的農地

我認為新法通過後,新出現的適用新法農地上的建築物,依然是自用為主
若是自用,炒作的空間就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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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archi » 2007 12月 27 (週四) 8:12 pm

農民 望著祖產餓肚皮

【聯合報╱周茂春/台教會社經組前召集人(北縣新莊)】 2007.12.16 03:34 am


最近,立法院委員會初審通過修改農發條例「將農地興建農舍之最小面積放寬為○點一公頃」,引來一些學者、官員指責,有的更以會「破壞國土規劃,台灣永續發展」等大理由加以反對。

但這廿年來,都市近郊大片優良農地被財團及當權者聯手藉獎勵投資條例或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等特別法之方便大門,公然變更為丁種建地或工業區土地,過了幾年後再興建工業產辦大樓出售,大賺炒農地的錢,其案例可說罊竹難書,但當時又有誰出來說公道話反對?

加入WTO後,政府明確告訴國人,台灣「工商立國,農業生產可有可無」,任憑農產價格低落,不符成本,也不保護救濟,更開放國外農產廉價傾銷。在這種政策下,難道真要這些農民當聖人,眼睛金金看者祖產挨餓過日子嗎?

再說,依當前面積○點二五公頃以上興建的農舍,又有多少「法定空地」現在真的是在做農業使用?建議不妨到郊外走走,便知原有的規定究竟是甚麼碗糕?反而,近年來在人為炒作下,現有房價已非農民所能負擔,而原有住屋老舊破損、兄弟分家等等情況,在鄉村實有另蓋新農舍居住之需求,適度放寬農地興建農舍面積到○點一公頃,有其必要性,也符合當前農村之需要。

基於社會公義,知識份子遇到有力人炒地皮就不出聲,農民娶媳婦要蓋農舍,就拿大帽子壓,農民也是我們的同胞,就讓這些憨厚的農民一條生路吧。

【2007/12/16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140429.shtml
L-ar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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