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mj 寫:不過,業者也坦承不是每次送紅包就能打通關,也有遇上正直的公務員,這時候通常就得請出有力的民意代表關說施壓才能順利過關。
上面這一句話不就擺明叫公務員違法發照,這個東森記者間接鼓勵不守法。
其實當建管人員是很無奈的,收與不收僅在一線之隔,當過兩年建管承辦的我,就是在這種心情下離開建管,台灣法令何奇多,沒有什麼職前訓練就上戰場,往往不知道是怎麼死的,幾乎都是邊審邊問前輩,但建管人員流動性頗高,在當時做一年多已是資深人員,你說經驗難免不足,在菜的時候懂得法令少審的慢,在越來越清楚時才發現已前好多法令都沒注意到,不曉得有無審錯,所以審得更仔細了,但這時申請人可能就會以為你是不是要收錢所以遲不發照,但你心裡想的是不知道有沒有漏掉的,即使你想辦法在合法的範圍內教申請人怎麼改,但建築師因為業主摧趕,也不見得會感激你的協助,有些建築師或業主反而是很討厭我們這一類型的承辦,因為他可能認為如果你願意收,就不會提這些意見了,甚至在離開建管職務前,我的長官還集合所有承辦訓斥,寧可希望我們收也不要阻擋案件通過,讓我聽了更是難過,台灣違建情形很多我知道,但也不能用這種方式處理吧!
其實民意代表還好,他們關"心"案件是為市民陳情,但長官的施壓才是無能為力的地方,專業的長官會在合理的範圍內協助,不尊重專業的長官只會怕得罪民代而直接要求過關,但我的經驗是只要把法規向民代說明,部份民代是可以接受的,不過當然這種現像可能越先進的縣市會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