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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村改建收賄 四教授判重刑

文章發表於 : 2009 6月 03 (週三) 10:14 pm
L-archi
眷村改建收賄 四教授判重刑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9.06.03 03:11 am
新竹眷村改建弊案,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陳錦賜、台大土木系教授郭斯傑、台北科技大學能源與冷凍空調系教授王文博、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教授周鼎金擔任評選委員,收受廠商賄賂,被判3年8月到7年2月不等重刑。
95年3月,新竹3個眷村改建,總工程款達23億元,陳錦賜等4名教授擔任工程評選委員,廠商為求順利得標向他們行賄,4人分別收受廠商賄賂50萬元。
【2009/06/03 聯合報】@ http://udn.com/

文章發表於 : 2009 6月 03 (週三) 10:30 pm
L-archi
新聞報導並無顯示,到底是被法院判刑確定 ?還是檢方起訴理由?有人知道嗎? :?:

文章發表於 : 2009 6月 03 (週三) 11:33 pm
seven67890
依台灣法律習慣的慣例來看,此案還有得耗呢~@@
上訴~上訴......還是上訴@@
希望~那些〝還不確定〞收賄的教授們,能為未來想從事建築業的後輩多想想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