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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罰小錢免拆,違建大漏洞

文章發表於 : 2009 6月 06 (週六) 5:55 pm
ck078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1kmqx.html
桃園縣政府去年移送60件違建被拆後重建的案件,縣議員魏雪卿昨天質疑,有的違建戶只被法院判4萬元到5萬元罰金,等於違建就可繼續存在,形成違建的大漏洞,縣長朱立倫強調,會檢討這個漏洞。
有的檢察官對於這類拆後重建的違建案以不起訴處分,有的法官則是判罰金4萬元到5萬元,有的違建戶雖被判拘役,但得易科罰金,換算起來,也是花個4到5萬元。也就是說,只要花個4到5萬元就可以讓違建繼續存在,不會被拆,形成一個大漏洞,例如許多交流道旁的大賣場、休息站都是如此。

文章發表於 : 2009 6月 08 (週一) 11:40 am
photon
在這裡執業教導業主如何違建
已是建築師不可或缺的"技能"之一了@@

文章發表於 : 2009 6月 08 (週一) 1:28 pm
ck0789
photon 寫:在這裡執業教導業主如何違建
已是建築師不可或缺的"技能"之一了@@

法令有漏洞!
法令不完備,立法缺乏配套....不用教,業主比建築師還精!
建築師會畫二次施工,但對於這種漏洞!律師更在行。

文章發表於 : 2009 6月 08 (週一) 7:52 pm
orpheus
photon 寫:在這裡執業教導業主如何違建
已是建築師不可或缺的"技能"之一了@@


嘩~原來這算是專業服務範圍啊!
可能是我們太白目常常勸說業主"不要違建"
難怪建設公司業主都不喜歡我們... :cry:

文章發表於 : 2009 6月 09 (週二) 9:54 am
photon
ck0789 寫:法令不完備,立法缺乏配套....不用教,業主比建築師還精!
建築師會畫二次施工,但對於這種漏洞!律師更在行。

業主比你還精,那你就等著被業主牽著走
只會畫二次施工,出問題也搞不清責任歸屬
建築師不是白考了...

文章發表於 : 2009 6月 09 (週二) 10:02 am
photon
orpheus 寫:嘩~原來這算是專業服務範圍啊!
可能是我們太白目常常勸說業主"不要違建"
難怪建設公司業主都不喜歡我們... :cry:

不是說就要鼓勵業主違建
土地是業主的,要怎麼做是他的自由
只是事後利害及責任關係必須說清楚

文章發表於 : 2009 6月 10 (週三) 1:59 pm
ck0789
photon 寫:
ck0789 寫:法令不完備,立法缺乏配套....不用教,業主比建築師還精!
建築師會畫二次施工,但對於這種漏洞!律師更在行。

業主比你還精,那你就等著被業主牽著走
只會畫二次施工,出問題也搞不清責任歸屬
建築師不是白考了...

現實問題,不開業的人是不會瞭解的!
開業的人要挑客人....也是一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