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展覽館評選委員 判刑七年兩個月至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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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展覽館評選委員 判刑七年兩個月至八年

文章L-archi » 2009 11月 20 (週五) 6: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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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案宣判 余政憲判二年緩刑 【17:33】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扁案相關的南港展覽館弊案今宣判,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外洩評審委員名單,遭依貪污圖利罪判刑兩年、褫奪公權四年、緩刑五年,緩刑期間服一百廿小時社區勞動及付國庫五百萬處分金。

南港展覽館評選委員 判刑七年兩個月至八年

評選委員郭永傑等七人,則判刑七年兩個月至八年;行賄的得標廠商郭銓慶與收賄的吳淑珍部分,則併由扁案審理,目前正由高院審理中。

參與南港展覽館評審的七名學者,分別是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判八年、台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副教授王隆昌七年六個月、成功大學建築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江哲銘七年兩個月、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周家鵬七年六個月、中國文化大學都市計畫系教授陳博雅七年六個月、逢甲大學土木系副教授郭永傑七年六個月、成功大學都市計畫學系副教授王振英七年六個月。

法官認為郭永傑等人為人師表,在國家重要採購案中利用職務求一己之私,私受投標廠商賄款八十萬至兩百萬,且事後毫無悔意,依法處重刑;余政憲雖涉圖利,但並未獲賄款,且坦承洩評委名單,法官予輕判、緩刑;八人均可上訴。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 ... F%E6%B2%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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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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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archi » 2009 11月 20 (週五) 6:42 pm

南展館案 余政憲判刑2年
分類:國內社會
新聞等級:3 小型字 中型字 大型字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陳亦偉台北20日電)前內政部長余政憲被控在南港展覽館案,受前總統夫人吳淑珍指示,洩漏評審委員名單,與吳淑珍共犯貪污。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刑2年,緩刑5年,須接受120小時義務勞動。

除余政憲外,7 名被控收賄並讓特定業者在南展館案得標的評審委員,均被判重刑;包括王隆昌遭判刑 7年8個月、江哲銘7年2月、鄭聰榮8年、郭永傑7年6個月、陳博雅7年6個月、周家鵬7年6個月、王振英7年6個月。余政憲友人洪重信遭判刑1年8個月,緩刑4年。

特偵組去年偵辦扁家 4大案(國務費、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洗錢),其中南展館案將被告切割偵辦。吳淑珍的部分,由特偵組偵結;余政憲與涉嫌收賄的 7名評審委員,交由台北地檢署偵結。

特偵組去年12月12日起訴扁家 4大案,當天北檢一併偵結余政憲等人涉案部分。將余政憲及涉嫌收賄的評審委員王振英、周家鵬、陳博雅、郭永傑、鄭聰榮、江哲銘、王隆昌依貪污罪起訴。全案審理期間,檢方又追加起訴洪重信。981120

http://www.cna.com.tw/SearchNews/doDeta ... 0911200218


南港展覽館弊案 余政憲一審判2年緩刑5年
(2009/11/20 18:2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內政部長余政憲被控在南港展覽館案,受前總統夫人吳淑珍指示,洩漏評審委員名單,與吳淑珍共犯貪污。由於余政憲坦白從寬,加上賄款都流入吳淑珍戶頭,因此檢方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余政憲遭法官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須接受120小時義務勞動,並向公庫繳納500萬元。

但同案遭起訴,在南港案中7位評委,卻在收賄後,面對檢方調查,卻態度不佳,遭到檢方要求從重量刑,分別是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判8年、台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副教授王隆昌7年6個月、成功大學建築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江哲銘7年2個月、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周家鵬7年6個月、中國文化大學都市計畫系教授陳博雅7年6個月、逢甲大學土木系副教授郭永傑7年6個月、成功大學都市計畫學系副教授王振英7年6個月,並且要繳回不法所得1到200萬元。

特偵組去年偵辦扁家 4大案(國務費、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洗錢),其中南展館案將被告切割偵辦。余政憲與涉嫌收賄的7名評審委員,交由台北地檢署偵結。行賄的得標廠商郭銓慶與收賄的吳淑珍部分,則併由扁案審理,目前正由高院審理中。
http://www.nownews.com/2009/11/20/91-25358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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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ck0789 » 2009 11月 23 (週一) 10:02 am

個人是覺得以是否取得賄款來論刑似有不妥,根本沒有將始作庸者給予更重的刑罰...
上位者是得不到教訓的。
************************************
愛因斯坦說:「學說理論」通常只有提出的人自己相信而別人沒一個相信;而「實驗」每個人都相信,只有做實驗的那個學者不信。這不是說實驗就是對的,而是做實驗的人瞭解實驗結果的控制條件是可以操弄的。
ck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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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archi » 2009 11月 24 (週二) 12:18 am

法官:余政憲自白並供珍犯行 獲輕判
20091120 20:08:10 小型字 中型字 大型字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賴又嘉台北20日電)前內政部長余政憲等人在扁家南港展覽館案被控貪污,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余政憲緩刑。判決書指出,余政憲未獲利益且充分自白,又供出前總統夫人吳淑珍犯行,因而輕判。

民國92年7月間,經濟部國貿局委託內政部營建署辦理世貿南港展覽館興建工程,工程預算新台幣36億元。為儘快興建展覽館,採最有利標方式招標,由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審理標案,讓最優建商得標。

特偵組去年偵辦扁家4大案 (國務費、南展館、龍潭購地、洗錢案)時,發現力拓公司行賄前總統夫人吳淑珍9000萬元,吳淑珍因而令余政憲洩漏評選委員名單給力拓,力拓行賄評委,標到南港展覽館興建工程。

特偵組當時將南展館案被告切割偵辦。吳淑珍由特偵組偵結;余政憲與涉嫌收賄的7名評審委員,交由台北地檢署偵結。北檢去年12月依貪污、洩密等罪起訴余政憲等人。

台北地院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判刑余政憲2年、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00萬元的緩刑公益金,此外還須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動。協助洩漏名單的余政憲友人洪重信,被判刑1年8月、褫奪公權3年、緩刑4年。

法院判決書指出,余政憲在偵查中已自白犯行,且無犯罪所得,同時也轉為污點證人,供出吳淑珍部分犯行,因而獲得輕判。

7名評委受審理時認為,自己僅受機關聘任,並無公務人員法定職權,不構成貪污。但法官認定,擔任政府工程採購案評選,即被授予法定職務的公權力,檢方起訴符合要件。判決書並指7人於大學擔任教職,不思謹守法律、廉潔自持,所為影響社會觀瞻,犯後無悔意,惡性非輕。

7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職務上收賄罪判刑。鄭聰榮被判刑8年,沒收不法所得200萬;王隆昌7年8月,沒收不法所得120萬;郭永傑、周家鵬、陳博雅、王振英4人均判刑7年6月,沒收不法所得100萬;江哲銘判刑7年2月,沒收不法所得50萬。7人皆褫奪公權5年。全案均可上訴。

所有被告今天均未到庭聽判。周家鵬委任律師方伯勳聽判後對結果相當不滿,直說「太誇張了,檢方沒舉證資金流向,當事人也沒去餐廳,怎麼這樣判」。


至於吳淑珍與郭銓慶,因2人另涉扁家洗錢等案,北院已先於今年9月11日審結。吳淑珍當時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郭銓慶被判刑6月,獲減刑為3個月,褫奪公權1年。2人上訴後,目前正於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981120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 ... 091120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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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archi » 2009 11月 24 (週二) 12:20 am

南港展覽館弊案 7教授評委重判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所涉南港展覽館弊案昨天宣判,他洩漏評審委員名單給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郭藉此向七名評委賄賂並行賄吳淑珍九千萬,余被依貪污圖利罪判刑兩年、褫奪公權四年,因他未獲利,獲緩刑五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須服一百廿小時社區勞動及付國庫五百萬處分金。

評審委員郭永傑等七人,因收受郭銓慶五十至兩百萬元不等賄款,判刑七年兩個月至八年不等,余政憲友人洪重信也為共犯,遭判一年八個月,緩刑四年。涉行賄的得標廠商郭銓慶與收賄的吳淑珍部分,已併入扁案,由高院審理中。

郭永傑等被告的委任律師方伯勳指出,本案中資金流向,根本無法證明被告收賄,法院卻判評審委員有罪,實在太離譜,被告將上訴。

法院認定涉及收賄的七人,分別是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判八年、台北科技大學副教授王隆昌七年八個月、成功大學建築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江哲銘七年兩個月、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周家鵬七年六個月、中國文化大學都市計畫系教授陳博雅七年六個月、逢甲大學土木系副教授郭永傑七年六個月、成功大學都市計畫學系副教授王振英七年六個月;鄭聰榮等七人均褫奪公權五年,不法所得要追繳沒收。

法院認為,依據得標的力拓公司帳冊及承辦人員證詞,七名評委的確收賄。判決書指出,郭永傑等人為人師表,在國家重要採購案中利用職務求一己之私,開標前私受得標廠商力拓賄款,且無悔意,惡行非輕,刑期最重為收兩百萬的鄭聰榮判八年,收五十萬的江哲銘判七年兩個月最輕。

余政憲 未收賄緩刑

余政憲部分,法官認為他未獲賄款,且自白坦承在吳淑珍要求下洩漏評委名單,而他並不知珍要藉此收賄,與珍不是共犯,因此判他緩刑;全案可上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 ... day-p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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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archi » 2009 11月 24 (週二) 12:22 am

南港展覽館弊案宣判 七學者重判

* 2009-11-20
* 中國時報
* 【中廣新聞/董媛瑜】

扁家弊案衍生的南港展覽館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涉嫌洩露評委名單的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法官依圖利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並且支付500萬元處分金,以及120個小時的義務勞務。至於,七名擔任評選委員的學者,則是被判7年2個月到8年不等重刑,同時追繳沒收賄款。

南港展覽館弊案,牽涉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和扁嫂吳淑珍,郭銓慶為了取得36億元的南港展覽館,拿了9千萬元給吳淑珍,同時也用50到150萬元的金額行賄評選委員,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則是接受扁嫂指示,洩露評選委員名單。

郭銓慶和吳淑珍的部分併案審理,台北地方法院下午則是以圖利罪,判處余政憲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並且支付公庫500萬元,緩刑期刑付保護管束,服120小時的義務勞務。

至於,七名擔任評選委員的學者,則是被判7年2個月到8年不等刑期,同時追繳沒收的賄款。這七人包括成大、北科大、逢甲、淡江和文化建築或者土木科系的教授、副教授,他們被檢方查出,收受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50到150萬元不等賄款。

雖然七名教授都否認收賄,也不認識送錢行賄的力拓公司高層,不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之後,查出金錢流向,因此,認定七名被告有罪,分別重判 7年2個月到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五年,還要追繳沒收賄款。其中被判最重的是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最輕的則是成大建築系教授江哲銘。

由於七名被告在建築界和土木工程方面,有一定學術地位,也頗具知名度,卻被查出不法,法官重判以示懲戒,這項結果也讓7個人的形象受創。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 ... 7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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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shaoyen » 2009 11月 24 (週二) 9:40 am

冰山一角?
shao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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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matrix3 » 2009 11月 24 (週二) 11:49 am

[size=24][color=red]讚!讚!讚!
給那些走後門的建築師和學者評審當頭棒喝!
最後由 matrix3 於 2009 11月 25 (週三) 10:05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matrix3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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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kogiga » 2009 11月 24 (週二) 1:03 pm

評選,為的就不外是選出具良好設計服務品質、設計創意的案子。
採購法規制度的設計,是希望避免機關內部人員影響評選,
所以引入外聘專家學者制衡。
這年頭辦採購的公務員怕陷入權力、利益爭奪的陷阱,
正好順勢而為,讓專家學者這股力量介入,期等們獨立自主選出好設計案。
可惜,即便有好的採購機關、承辦、評委,要循旁門左道或居心不良者,大有人在。
供需之間,即可見此等結果...,自律自清,看來路還有得走...
本案件,希望司法勿枉勿縱。
平心靜氣。
kogiga
 
文章: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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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kkk3201 » 2009 11月 25 (週三) 3:50 pm

真是蠻難過的 我敬愛的啟蒙老師竟也是其中之一人,真希望是誤判!>-<
好高興看到熱心有抱負的建築人
kkk3201
 
文章: 24
註冊時間: 2009 4月 06 (週一) 4: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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