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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女性一個「方便」 男女廁比例至少1:3

文章發表於 : 2010 12月 21 (週二) 8:19 pm
L-archi
給女性一個「方便」 男女廁比例至少1:3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 ... nid=272923
時間:2010/12/21 16:30
撰稿‧編輯:呂欣憓   新聞引據: 採訪


  立法院院會今天(21日)三讀通過建築法修正案,加速改善舊有建築物的男女廁比例。屬於「同時使用性質」的場所,例如學校、電影院等,男女廁比例不得低於1比5;屬於「分散使用性質」的辦公廳、餐廳等,比例則不得低於1比3,沒達到標準的公有建築物最晚5年內必須完成改善。


  女性大排長龍等待上廁所的狀況在公共場合經常可以看到,內政部在2006年修正「建築技術規則」,明定車站、學校、電影院等公共場合,男、女公廁比例必須要達到1:5,辦公廳、工廠和商場等,比例要達到1:3,之後的新建築物都要依照規定辦理,否則拿不到建築執照。

  不過這樣的規範管不到2006年前建造的建築物,國民黨立委黃義交因此提案修改建築法,提供誘因,讓2006年以前已經完成興建的車站、學校、電影院等公眾場所,女廁必須比男廁多。根據三讀通過的條文,在有關建築規劃、設計、施工等,要落實建構兩性平權環境的政策,黃義交表示,兩性平權應該要落實在生活中。說:『(原音)落實兩性平權,兩性平權是一個普世價值,只是說如何落實,我覺得應該落實在食衣住行裡面,包括我們公共建築所謂男女便器,衛生設備裡面應該也要根據男女之間特殊生理結構的不同,做科學的分配,我們看到西方國家對這問題有討論,應該是男女衛生設備比例是1:3到1:5。』

  黃義交並在立法說明中要求各公有建築物應該由政府編列預算,最晚應該在5年內完成男女廁所比例的改善,私有建物改善則由政府提供誘因。不過因為修法是針對舊有的建築物,屬於宣示性質,所以不訂罰則。

台北國際藝術村

文章發表於 : 2010 12月 21 (週二) 8:29 pm
陳明城
星期日下午去台北國際藝術村參加NCTU X AECOM都市設計論壇,

感覺上男女廁就是如此規劃。

Re: 給女性一個「方便」 男女廁比例至少1:3

文章發表於 : 2010 12月 21 (週二) 8:54 pm
L-archi
L-archi 寫:立法院院會今天(21日)三讀通過建築法修正案

到立法院、營建署找了大半個小時,還是沒有相關法案資料,有伙伴知道嗎? :oops:

1:5

文章發表於 : 2010 12月 22 (週三) 7:55 pm
GUN
:lol: 女人脫褲尿尿的時間比男人長,經過研究所研究男女脫褲平均時間為1秒:5秒

男人尿尿20秒=女人尿尿100秒

根據北科大研究,北科大建築系學生膀胱變大的原因是因為廁所設計太遠,學生走到廁所時間多出好幾秒膀胱容量被塞大,這個答案讓台大教授都很驚訝 :lol:

腳短的那些不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