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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千萬標法定空地 不能建
縣府曾誤發建照害慘建商 又傳業者誤標
【張芳榮、張天成╱台北報導】台北縣政府工務局三年前誤將一塊法定空地視為建築用地,核發執照給建商,縣府事後發現雖緊急撤照,但建商已嚴重虧損無法繳息,使得該塊空地又遭銀行拍賣,另家建設公司以近七千萬元價格得標,卻發現無法興建大樓,只好向法院撤銷拍賣,全案仍在審理。
注意產權登記地目
引起爭議的土地位在台北縣中和市興南路,三年前由鼎中建設買下,原計畫興建住宅大樓,向縣府工務局申請建築執照獲准,未料相隔一年,建管課專員發現該處為「法定空地」,隨即撤銷執照,鼎中因付不出利息,土地遭銀行委託法院拍賣。
今年六月,綺華建設公司出價六千八百萬元得標,卻發現標下法定空地,依《建築法》規定不得興建大樓,隨即向板橋地方法院聲請撤銷拍賣。綺華建設對此低調回應:「還在跟銀行協調中。」
板橋地院發言人陳恆寬庭長指出,法院執行處拍賣該塊土地前曾公告,投標人參加投標前,可根據公告標售土地的地號、地籍跟各相關單位查明紀錄,由於該案仍在審理,無法進一步說明。
律師林銘龍提醒,購買法拍不動產時,須注意產權登記、有無抵押、租賃關係及地目是否確實等公告內容,並先勘查地形,了解是否有人佔用土地或建物,並詢問法院有無點交手續,切勿因價格便宜而貿然下標。
綺華建設小檔案
董事長:張嘉慶
資本額:2億元
設立日期:1988年12月2日
經營項目:興建住宅、室內裝潢的設計和施工業務
建案:綺華富邑、花漾年華、淡水站前、台北生活500等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商登記資料
報你知
法定空地禁蓋建築物
台北縣政府法制局代理局長陳坤榮表示,為管制土地使用強度與密度,除容積限制,基地面積與建築面積須維持比率關係,以維持基地內一定的空地面積。
陳坤榮指出,基地面積扣除實際可供建築的面積後的空地,就稱為「法定空地」,也稱為建蔽率管制。
《建築法》規定可做為綠地、庭園、烤肉、停車場,但禁止蓋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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